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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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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2027年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管理办法

来源: 阅读:发布时间:2026-09-14编辑:李岩


一、政策依据

法学院2027年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按照国家和学校的相关政策,根据校本〔2021〕29号-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制订本单位科学、规范、明确的推荐标准及严格的工作程序。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由党政负责人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实施本单位的推荐工作。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成立监察小组,按照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相关要求,监督学院推免各环节工作情况。

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于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考核小组不少于五人,且均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具体组成名单由领导小组确定,并对领导小组负责。

三、工作原则

严格执行推免生工作的如下基本原则:

组织领导原则、程序规范原则、科学评价原则、信息公开原则、关系回避原则、严格审核原则和违规严处原则。

严格区分推荐和接收两类不同工作环节。在开展推荐工作时,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注重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四、推免生推荐条件

1.我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

3.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学术不端行为记录;

4.已完成所在专业培养计划前3年(五年制为前4年)学分要求,补考重修后无课程不及格情况;

5.加权平均成绩居本年级或专业排名的前50%;

6.通过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考试;

7.注重全面发展,在双创、体育、艺术活动等方面表现良好;

8.原则上应为不计划本科毕业后赴国(境)外留学的学生;

五、推免生工作流程(推荐程序)

(一)制定推免生推荐管理办法

1. 9月1日前,成立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本单位年度推免生推荐管理办法,并提交教务处审核备案。

2. 9月7日前,公布推免生推荐管理办法及指标分配计划。

(二)学生自愿申请

凡符合学校文件规定的推免生推荐条件的学生,在自愿前提下,提交《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2027届推免资格申请表》首页“个人信息表”和可供加分的学术成果或奖励证明原件材料进行报名。

(三)推免生候选人综合成绩计算

1. 本科生教务办公室负责对申请人的平时成绩和四六级成绩进行审核,按下达指标数不高于1:1.5倍的比例,向领导小组提出推免生候选人考核名单。

2. 学院考核小组严格按照学校《关于做好我校2027年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学生提交的《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2027届推免资格申请表》和可供加分的学术成果或奖励证明原件材料,审核鉴定学生的奖励分分值。

本科生教务办公室计算候选人的综合成绩,进行公示。

3. 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成绩的排名顺序,择优确定推免生名单。

(四)推免生候选人名单的公示

经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在法学院办公大楼内张榜公示,并同时在法学院官网上公示7天。

公示期间,接受学生的实名书面申诉;法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为申诉受理机构。

六、推免生综合成绩的构成

    推免生的综合成绩,由学生加权平均成绩和奖励分组成。具体构成如下:

(一)综合成绩=加权平均成绩*90%+奖励分*10%

(二)加权平均成绩=加权平均成绩均统一按照重修前课程成绩计算并排名。

(三)奖励分原则上不能超过综合成绩的10%,若超出,则以个人加权平均成绩*10%计算。

七、报名审核时间﹑地点安排

内容

时间

地点

报名

提交申请表首页

9月2日周三

10:00前

法学院

推荐审核鉴定会

9月4日周五上午

法学院

推免生名单公示

9月4日周五下午

法学院官网及公告栏

院系填报推免生

基础数据

公示结束后

教务处(全国推免系统)

上报推免生名单、推免生

信息表、推免生成绩单及

成绩排名到教务处

公示结束后


八、本办法的解释

本办法未作规定的其他事项,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本办法由法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1:《华中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

附2:《华中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奖励加分细则》

附3:法学院2027年推免资格申请表

附4:2027年申报推免奖励个人加分情况初算表

附5: 法学院2027届推免综合排名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

2026年8月31日



2027届本科推免综合排名

序号

学号

姓名

加权成绩

加权排名

综合排名

是否推免

1

U202317040

王雨霏

92.66

2

1

拟推免

2

U202316668

胡静怡

92.67

1

2

拟推免

3

U202316658

吴怡琦

92.25

3

3

拟推免

4

U202316869

陶李欣润

91.77

4

4

拟推免

5

U202316672

刘雨彤

91.67

5

5

拟推免

6

U202316628

任桐佳

91.2

8

6

拟推免

7

U202316660

肖嘉怡

91.31

6

7

拟推免

8

U202316684

曾可歆

91.25

7

8

拟推免

9

U202316631

王焯

90.89

9

9

拟推免

10

U202316632

王星辰

90.67

10

10

拟推免

11

U202316669

冀孜怡

90.19

11

11

拟推免

12

U202316664

陈忆茹

89.95

12

12

拟推免

13

U202316635

许灵妍

89.73

14

13

拟推免

14

U202316655

覃奕帆

89.77

13

14

拟推免

15

U202316743

赵一菲

89.70

15

15

拟推免

16

U202316806

王润瑾

89.38

16

16

拟推免

17

U202316642

付天香

89.13

17

17

拟推免

18

U202316678

向晓倩

88.78

18

18

拟推免

19

U202316662

周海蓉

88.42

20

19

不予推免

20

U202316646

刘思娜

88.48

19

20

不予推免

21

U202316630

汪玲珑

88.26

22

21

不予推免

22

U202316627

林晴

88.35

21

22

不予推免

23

U202316659

伍兴韵

87.97

26

23

不予推免

24

U202316680

徐正阳

87.86

27

24

不予推免

25

U202315894

胡楚宜

87.99

24

25

不予推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