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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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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403)2027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细则

来源: 阅读:发布时间:2026-09-14编辑:李岩

根据教育部关于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统一部署,结合我院情况,制订工作细则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统筹安排下进行。学院成立监察组,负责监督选拔、考核、复试相关工作规定的执行情况。

二、申请条件

1.符合学校规定的申请基本条件

2.学院要求的学术条件:

(1)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获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

(2)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3)国家英语六级水平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6分及以上,或托福成绩90分及以上。

三、拟接收推免生情况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类别

030100

法学

硕士

035101

法律(非法学)

硕士

035102

法律(法学)

硕士

注: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视考生申请及考核结果而定。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请有意向报考我院推免生的考生于9月15日17点前在“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推免预报名系统”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

预报名相关通知参见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gszs.hust.edu.cn/。

我院将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在9月16日20点前,学院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入围考生参加我院组织的复试考核。

请考生及时查看系统信息,保证通讯畅通,以免错过有关事项通告。如系统内显示“审核不通过”,即不具有我院推免复试资格,我院不再另行通知。

五、复试考核

(一)复试考核形式

申请考生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复试平台为腾讯会议。

(二)复试考核内容

学术学位考生考核内容:

1.专业理论知识测试。采用提交复试报告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对法学理论知识、法学研究的前沿问题、热点问题、难点问题等学科知识的掌握运用情况。请入围考生下载附件1《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报告(学术型)》,在9月17日17点前将完成的复试报告发送至邮箱law202@hust.edu.cn,复试报告文档请以“本科所在学校名+姓名”命名。复试报告一经提交,不得修改。逾期未能提交复试报告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

2.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通过专家组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科研创新能力等。

(1)考生个人介绍

考生个人介绍的包含内容不限于学业背景、毕业设计内容、科研活动或经历、对学科知识掌握运用情况、对报考专业科研进展的了解情况等。

(2)考官就考生陈述情况和相关专业知识,进行综合提问,考生作答。重点考核考生在本学科专业领域的科研发展潜力、思维敏锐性、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我院将加强对推免生思想素质和品德的考核,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录取的首要依据,考核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3.英语听说能力测试。主要通过与专家对话方式进行,主要包括:

(1)个人自述,包括但不限于本人基本情况、学业背景和未来规划等。

(2)对话交流,考官就学生的个人陈述以及涉及其他日常英语的内容与学生进行交流等。



专业学位考生考核内容:

1.专业理论知识测试。采用提交复试报告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对法学基础知识及专业实践知识和技能的掌握情况。请入围考生下载附件2《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报告(专业型)》,在9月17日17点前将完成的复试报告发送至邮箱law202@hust.edu.cn,复试报告文档请以“本科所在学校名+姓名”命名。复试报告一经提交,不得修改。逾期未能提交复试报告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

2.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通过专家组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

(1)考生个人介绍

考生个人介绍的包含内容不限于学业背景、毕业设计内容、实践经历、科研活动或经历等情况。

(2)考官就考生陈述情况和相关专业知识,进行综合提问,考生作答。重点考核考生专业基础、实践能力、职业素养、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我院将加强对推免生思想素质和品德的考核,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录取的首要依据,考核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3.英语听说能力测试。主要通过与专家对话方式进行,主要包括:

(1)个人自述,包括但不限于本人基本情况、学业背景和未来规划等。

(2)对话交流,考官就学生的个人陈述以及涉及其他日常英语的内容与学生进行交流等。

计算总成绩时,预报名材料审核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

(三)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时间:9月18日、9月19日地点:线上。通过“腾讯会议”软件平台,复试会议室号和时间段安排,根据预报名和审核情况另行通知。

(四)复试结果公布方式:电话通知

六、待录取

最终待录取将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对已通过复试考核,且最终获得所在高校推荐资格的考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放后,必须及时在系统内完成正式报名,提交要求的各项材料。

待系统开放相关功能后,学院将依据复试考核结果及系统报名情况发放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额满为止。逾期未正式报名的,则不能保证预留计划额度。

我院在发放复试通知或待录取通知后,若超出院系规定时间考生未接受,且经学院电话确认后,可撤销对考生的复试通知或待录取通知。

考生要在院系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一旦操作不可更改。逾期未确认考生,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

如有计划余额,学院将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再行补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学院汇总同意待录取的考生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学校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

七、其他

凡有直系亲属、非直系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人员为我校工作人员的推免生,应主动说明报备,填写以下链接:https://v.wjx.cn/vm/wzCzPit.aspx#。对未按回避制度规定报备且影响推免招生工作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法学院

2026年9月11日


转载自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华中科技大学关于开展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预报名及复试工作安排的通知”http://gszs.hust.edu.cn/info/1106/414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