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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长健教授当选为中国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副会长并受邀在2024年中国农业农村法治论坛上作学术报告

来源:新闻中心 阅读:发布时间:2024-07-16编辑:唐柳

7月6日-7月7日,2024年中国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会员代表大会暨2024年农业农村法治论坛于北京隆重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农工党中央副主席,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吕忠梅,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农业农村部原党组成员、中国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会长宋建朝,农业农村部总畜牧师、监督检查司司长王乐君,农业农村部法规司司长李迎宾,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党委书记、部党校常务副校长向朝阳,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何宝玉等领导嘉宾出席论坛。来自中央国家机关、高等院校、企业、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会员代表210余人参加了本次大会。华中科技大学法律与公共政策研究院院长、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李长健,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郭亮受邀参加本次论坛。



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组成第七届理事会。我院李长健教授再次当选为中国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副会长,郭亮教授当选为中国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理事。



本次大会还邀请有关专家做专题报告,同步召开了企业家、乡镇村工作者座谈会,并举行了学术研讨活动。李长健受邀在“加快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的法治保障”主题论坛作学术报告。李长健以“农业领域新质生产力的法学研究内容与底层逻辑”为题,具体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实践范式、三农法治聚焦新质生产力研究的主要内容、农业领域新质生产力的底层逻辑以及相关机制的建构四个方面进行全面深刻的阐述。首先,在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实践范式方面,李长健强调要突出习近平总书记所提出的发展新质生产力的12字方法论:先立后破、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其次,对于三农法治聚焦新质生产力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他提出要立足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和法治化的创新发展逻辑四个逻辑方面,抓住农业领域新质生产力的本质特征、核心要素、核心价值、基本原则、主体机制包括类型发展规律、法治化实施的路径等要点开展。再者,李长健谈到法学研究农业领域新质生产力的底层逻辑,他强调可以从法律的逻辑、规则的逻辑、制度的逻辑、机制的建构逻辑等几个方面进行思考。最后,在相关机制构建方面,李长健指出在保留传统机制基础的同时,应思考如何创新并形成与之相适配的新质机制,构建一种法治化的创新环境和制度体系。



在大会闭幕式上,李长健教授代表“加快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的法律保障”主题论坛对本专题进行了全面、深入、系统的总结。



此外,我院博士研究生陈鹏飞、杨骏、李左丞及硕士研究生马昊、宋俊锋也提交论文参加了本次论坛,并分别在论坛上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