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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的意见

来源: 阅读:发布时间:2018-01-04编辑:郑伟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5]14号)精神,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在2004年《中共华中科技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意见》(校党[2004]9号)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学生党建工作新的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学生党支部建设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总目标和加强高校学生党建工作的总要求,着眼于扩大党的执政基础、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着眼于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合格的建设者、可靠的接班人和坚定的青年马克思主义者,着眼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切实履行发展、教育、管理和关心学生党员的职责,把更多的青年优秀人才吸收到党的队伍中来。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学生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学生党支部建设的基本要求:

1、坚持积极而慎重地做好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的工作。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把大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的队伍中来,通过三年努力,使我校本科生党员比例在当年底达到20%左右,研究生党员比例达到50%左右。坚持和完善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标准和程序,严格执行《中共华中科技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入党自愿,个别吸收的原则。 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新党员质量。

2、坚持把培养教育贯穿于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全过程。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建立健全多渠道、分层次的思想政治教育体系,切实加强大学生入党前、入党时和入党后教育,积极引导大学生中的先进分子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实现大学生党员组织入党和思想入党的统一。

3、坚持把大学生党支部建在班上。努力实现本科学生班级“低年级有党员,高年级有党支部”的目标,切实加强研究生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和骨干带头作用,使大学生党支部成为带动学生班级团结进步和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坚强堡垒。

二、坚持和完善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标准和程序

全面把握和坚持党员标准。结合大学生的特点和成长规律,把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具体化。坚持看本质、看主流、看发展,对准备发展入党的大学生要进行综合考察,既要考察其政治素质、学习成绩,也要考察其入党动机、理想信念;既要考察其平时表现、群众基础,更要考察其在关键时刻的表现和在重大政治问题上的态度和立场;既要克服“求全责备”的思想,又不能降低标准、放松要求。

严格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程序。严格执行《中共华中科技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坚持政治审查、集中培训、共青团推优、听取党内外意见、发展前预审、发展党员公示、预备党员半年考察、党组织集体讨论表决等程序。健全发展党员联系人工作制度、发展党员报批制度、入党材料归档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逐步实行发展党员票决制度,不断推进学生党建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防止和避免突击发展、片面追求数量、发展数量大起大落等不正常现象。对弄虚作假、违反规定入党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或将其除名,并视情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本着对入党积极分子、党员负责,对党的工作负责的态度,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组织材料的建档归档工作。做好档案的立卷、整理和更新,学生毕业时,将相应的材料存入个人档案。要做好组织关系或有关证明材料的转移衔接工作,保持高中与学校、本科生与研究生、学校与社会发展党员工作的连续性。如有情况不清或发现问题的,应及时与转出单位党组织联系核实,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处理,重要情况报党委组织部。

三、把培养教育贯穿于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全过程

切实加强对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早期培养教育,继续坚持“早引导、早选苗、早培养”的做法。注意做好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过程中的衔接工作,避免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流失。要努力营造有利于大学生健康成长、追求进步的良好环境,充分发挥“两课”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党员教师在专业教学中的教书育人作用、党校在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中的熔炉和主阵地作用、思想政治教育网站的渗透、引导作用,加强对大学生“邓小平理论学习小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小组、党章学习小组等理论学习小组的指导,引导大学生始终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祖国观念、人民观念、党的观念和社会主义观念,不断追求更高的人生目标。建立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动态管理机制,及时吸收表现突出的申请人作为入党积极分子。

重视对大学生入党前、入党时、入党后的教育。对入党积极分子,要加强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和党的优良传统、优良作风教育,提高他们对党的认识,激发他们的入党热情,使他们自觉端正入党动机。对预备党员,要进一步提高对现阶段党的基本方针、政策和党员标准的认识,教育其遵守党的纪律,执行党的决定,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保守党的秘密,发挥党员作用,使每个预备党员在组织入党的同时解决好思想入党的问题。对正式党员,要重视和加强入党后的继续教育,严格组织生活,规范党员行为,加强党性锻炼,使党员在学生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和桥梁纽带作用,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要围绕发展党员支部大会、入党宣誓仪式、预备党员转正大会等入党关键环节,开展特色鲜明、吸引力强、激励作用明显的主题教育活动,促进大学生党员思想认识和政治觉悟的提高,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学风校风建设、维护学校稳定和发展、社会公益活动等方面发挥带头作用、骨干作用和桥梁作用。

提高党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创新学生党支部的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坚持以提高素质、增强党性为宗旨,改进党员教育方法,通过组织既符合党的要求、体现党的性质,又贴近学生党员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的丰富多彩的活动,使学生党员自觉地在学习、生活、社会活动中争做标兵和表率,以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为己任,坚持学习文化与加强思想修养的统一,坚持学习书本知识与投身社会实践的统一,坚持实现自身价值与服务祖国人民的统一,坚持树立远大理想与进行艰苦奋斗的统一,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人,成为对党和国家、对人民有建树的人。

坚持对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正式党员和学生党建工作队伍的培训制度。发挥校、院(系)两级党校在党员教育培训上的主阵地和党性锻炼的熔炉作用,让更多的学生进入党校学习。科学规划,合理安排,使党校的人员配备、课程设置、课时安排、教材建设、经费投入得到保证。重视党校教师队伍建设,校党委、院(系)党总支的负责人和党委职能部门的负责人要带头讲党课。重视制度建设,严格教学管理,开展教学研讨,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重视培训手段的拓展与改进,建设好党校网站,扩大党校教育的覆盖面。

四、严格要求和管理,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按照党章的要求,既要切实维护大学生党员的各项权利,又要采取得力措施促使大学生党员严格履行党员义务,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实际,把对大学生党员的要求具体化,督促大学生党员在专业学习、科技创新、道德修养、学风建设、服务师生、回报社会等学习、生活、社会活动中树立党员形象,展示党员风采,体现党员先进性。要注意引导学生党员和学生党支部辐射作用的发挥,要求学生党员联系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帮助一名学习或生活有困难的同学,为集体做一件实事,团结其他党员、群众,创一个文明宿舍,建一个优良学风班等,争取发展一个,带动一批,影响一片。

让大学生党员在社会实践中锻炼成长。鼓励党员担任各级各类学生干部,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事务管理服务工作,积极投身社会实践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了解社会、服务社会。

加强对大学生党员党组织关系的管理工作。对于尚未落实工作单位,以及出国(境)学习、就业,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党员,各单位党组织应将他们编入相应的支部,指派专人负责,与他们保持联系,做好各项教育及管理服务工作,并在他们落实单位或回国工作后,将党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在单位党组织。学生毕业后党组织关系保留在院系一般不超过两年。

积极探索大学生党员管理的新机制新办法,督促大学生党员认真履行义务,保障大学生党员正确行使权利。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严肃党内生活。建立健全大学生党员队伍的自我纯洁机制,严肃处理不合格党员,保持大学生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对于违反学校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的党员,党组织应根据具体情况,做出相应的党内处理。

五、科学合理地设置学生党支部,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

从有利于加强学生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要求出发,科学合理地设置学生党支部。凡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班级都可建立党支部。本科学生党支部低年级可按年级、班级、专业设置,高年级党支部都应建在班上。学生党员人数达20人以上的党支部,应从有利于开展党内活动的实际出发,建立若干个党小组。要积极探索符合各单位实际的研究生党支部设置方式。研究生党支部除了可按班级、年级、专业等设置外,还可按学科团队等建立。要充分调动党员研究生导师参与研究生党支部建设的积极性,努力实现研究生党员培养、教育和管理工作与研究生学习、教学和科研工作的有机结合。要针对实行学分制、选课制、公寓化、网络化的新情况,着力推进党的工作进课堂、进学生社团、进学生公寓、进网络虚拟社区,扩大党的工作的覆盖面,增强党的工作的有效性。

加强党支部的自身建设。要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支委会、党小组会和党员大会,组织党员上党课。要坚持和完善一月一次的组织生活会制度、一学期一次的民主生活会制度和一年一次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七一”前夕进行。要通过“七一”评选表彰活动,大力弘扬正气,树立典型,营造学先进、争一流的良好氛围。

大学生党支部要履行工作职责,健全工作制度,转变工作作风,创新活动方式、更新活动内容,从了解人、关心人、团结人、激励人入手,凝聚党员、联系学生、服务群众、关注社会。努力做到学生党支部为学生党员服务、学生党支部和学生党员为广大学生服务,不断增强大学生党支部的凝聚力和影响力,成为带动学生班级团结进步和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坚强堡垒。各支部每学期应组织一次包括团员和其他普通群众参加的党日活动,扩大支部的影响,提高支部工作的辐射力、战斗力、影响力。

六、切实加强对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的领导

进一步完善学生党建工作格局。全校各级党组织要把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作为一项最重要的任务,提到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上来。校党委成立学生党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党委书记、分管组织和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以及组织部、党校、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主要负责人等组成。建立起党委统一领导,学生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组织部、党校、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相互配合,校党委、党总支(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学生党支部相互衔接、齐抓共管、层层落实的有效工作机制。党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加强对各单位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和党支部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和服务,认真研究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和党支部建设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总结推广工作中的好做法和新经验,推动我校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和党支部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是各单位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每学年要组织开展专题研究,制定培养发展计划和工作措施,指导和推动本单位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和学生党支部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加强对学生党建工作的考核。党委组织部要会同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建立《华中科技大学学生党建工作评价体系》,每年对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工作进行考核,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工作成绩不突出的党的领导干部年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对于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甚至犯了严重错误的党员、干部要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和政纪处分。

进一步加强学生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探索党委职能部门人员、院系党总支委员、“两课”教师联系学生党支部、指导开展工作的方式。坚持和完善学生党建工作以学生为主的工作模式,培养选拔一批党性强、作风正、办事公道、善于联系群众、有组织能力、在学生中有威信的党员学生担任学生党支部书记。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华中科技大学委员会组织员工作条例》,充实组织员队伍,发挥他们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工作的检查指导。经常对他们开展培训,传授工作方法,督促工作进度,检查工作效果。

从加强和改进学生党支部建设的实际需要出发,探索建立基层党建工作的投入机制,不断完善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的保障机制,从物质上确保学生党建工作任务的落实。积极开展对学生党建工作的研究,针对大学生学习生活集中,知识层次较高,思想活跃,具有巨大发展潜力和创造性,学生支部存在时间短,成员流动快等特点,及时调整工作部署,增强针对性,提高实效性,努力开创我校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的新局面。

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