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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华中科技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职工党支部建设的意见

来源: 阅读:发布时间:2018-01-04编辑:郑伟

教职工党支部是学校党的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着直接联系群众、团结群众,组织群众,把学校的各项改革措施和发展任务落实到基层的重要责任。建设好教职工党支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是加强学校党的建设、促进学校发展的最基本最重要的组织保证。为了适应新时期党的建设工作和学校改革发展对党支部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及时总结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功经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落实建立健全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长效机制的有关文件精神,提出如下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职工党支部建设的意见。

一、加强和改进教职工党支部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总目标和加强高校党建工作的总要求,以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为关键,以创设党建活动新载体,激发党支部的生机和活力为重点,强化党支部发展、教育、管理、服务党员和促进单位发展的功能,充分发挥教职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教职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将学校建成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2.目标任务

建设一个好的支部委员会。坚持党的基本理论、路线和方针,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校党委、校行政的各项决议,支委会成员分工明确,积极进取、团结协作,勤政廉洁,在群众中凝聚力和号召力强。

建立和完善一套好的支部工作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健全体制,完善机制,保证教学、科研、管理等中心工作的完成和各项党员教育管理任务的落实,基层党组织的活力明显增强。

带出一支好的党员队伍。关心、爱护党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员教育管理的新路子,重视做好广大教职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使党员成为学习、宣传、实践"三个代表"的模范;成为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模范;成为推动中心工作改革、创新、发展的模范;成为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协作的模范;成为遵守党纪国法和社会公德的模范。

有力地促进所在单位和学校的发展。通过教职工党支部建设的深入推进,营造良好的基层党建工作氛围,形成与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相适应的生动活泼的党建工作新局面,促进单位和学校中心工作的改革发展。

二、改进和调整设置形式,科学合理地设置党支部

本着有利于党组织开展工作,有利于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有利于不断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的要求,进一步改进和调整教职工党支部设置形式,尽可能与行政、教学、科研组织对应设置党组织,形成健全严密的组织网络。

原则上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单位可建立党支部。只要条件具备,尽可能把支部建在最基层的实体单位上,尽量减少跨实体单位的党支部。教师党支部一般按教学或科研实体设置;机关党支部一般按部门设置;产业、后勤党支部一般按生产、经营、服务的独立单位设置。

对那些党员出差多、流动性强的单位,一般要求正式党员在5人以上才能建立党支部,以利于党内活动的正常开展。党员人数过少的,可由两个以上工作性质接近的单位联合建立党支部。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应从有利于开展党内活动的实际出发,建立若干个党小组。

为便于开展工作,教职工党支部书记原则上应兼任相应的行政职务。

三、强化功能,切实发挥教职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

1.强化支部的教育功能,加强对党员的经常性教育工作。

党支部要在每学期或每年初按照学校党委和二级党组织的安排,结合本支部的具体工作和党员思想实际,就党员教育的目的、要求、内容、方式、时间安排等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经支委会讨论和支部大会通过后实施。

要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支委会、党小组会和党员大会,组织党员上党课。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要保证一年一次;组织生活会要保证每月不少于一次,全年不少于12次,并做到主题、材料、时间、地点、人员"五落实"。

要通过学习培训、实践锻炼、组织生活、思想政治工作等多种方法途径,利用重大节日,结合创建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的办学目标开展教育活动,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中。要根据本单位教学、科研、管理、医疗、生产、经营、服务的实际,突出各自的特点。

当前,各党支部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党员喜闻乐见的"主题党日"活动。活动要注重发挥党员的主观能动性,集思广益,研究确定主题,精心策划方案,周密组织实施。通过"主题党日"活动,达到党员受教育、支部添活力的目的。

根据《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中办发【2006】21号)精神,按照上级党组织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校党委每5年左右在全校集中开展一次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督促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强化支部的服务功能,做好联系、服务党员和群众的工作。

党支部要按照学校、院系党组织的要求和自身条件,组织党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选择适当方式,做好联系、服务党员和群众的工作。

当前要在党内外重点开展好"三项帮扶"活动:思想帮扶,解除党员和群众思想困惑;业务帮扶,帮助党员和群众业务成长;经济帮扶,在党员和群众有困难时及时伸出援助之手。倡议党员学术带头人或老党员为普通党员和青年教师作业务讲座,指导申报科研课题,审阅论文,听青年教师上课等,使教职工的业务水平整体上得到进一步提高。党员学术骨干既要有"教授博导意识"和"专家学者意识",更要有党的意识和党员意识,努力发挥自己在广大师生员工中特殊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各总支和支部要切实做好组织工作,制定好党员之间和党员与群众之间的"一对一"、"一对二"等"手拉手"结对子安排。通过党支部服务功能的发挥,使党支部"服务群众有机制,党员奉献有舞台,民意表达有渠道,困难群体有帮扶",使党员和群众"惑时有人解、平时有人访、难时有人帮、老时有人惦、病时有人探、终时有人送",用服务和关爱激发党员的先进性,增强党在群众中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3.强化支部发展和管理党员的功能。

加大从高知群体和青年教工特别是学术骨干中发展党员的力度,争取把更多优秀知识分子吸引到党组织周围,不断增强党在高知识群体中的凝聚力、影响力。

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21号)精神,加强对党员特别是流动党员的管理工作。对外出流动的党员要及时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并每年进行一次审核。要掌握外出党员的流动去向、外出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了解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及时向外出流动党员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通知外出流动党员按规定参加党内选举等重要活动。外出流动党员返回后,要认真查验其《流动党员活动证》等有关材料,及时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按规定做好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对流入本单位的党员要验证其《流动党员活动证》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对流入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组织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关心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通过《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将外来流动党员的重要情况反馈给流出地党组织。

4.强化支部促进单位发展的功能。

党支部书记参与讨论决定本教研室的重要问题。支部工作要围绕教学、科研等中心工作来谋划,确定工作目标,研究工作思路,部署工作措施。要支持教研室主任的工作,经常与教研室主任沟通情况,对教研室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团结师生员工,保证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当前要重点开展好支部间的共建活动。在系(教研室)之间、院系之间、机关与院系之间、学校与企业之间、同专业跨学校之间等广泛地建立支部共建关系,通过共建活动加强人员交往、思想交流、学科交叉及跨行政单位的团队建设,促进优势学科强强联合,新兴学科相互支撑,相近学科互相学习,为学校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中心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

四、加强制度建设,创新工作机制

要在落实原有的行之有效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大胆创新和改进,逐步建立更加完整、科学、严密的能够涵盖支部建设各方面的规章制度。重点加强以下制度建设:

参与中心工作制度。各院(系)要保证支部书记享有与系(室、中心、所)负责人同样的对院(系)改革发展重要事项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凡涉及本系(室、中心、所)教学、科研、管理等重要事项,都应该由包括党支部书记参加的工作会议研究、讨论和决定。

信息沟通制度。院系要定期将学校和院系的重大改革措施和方针政策、战略发展目标、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情以及有关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及时通报党支部书记,以提高党支部书记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保证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学校、院系中心工作的贯彻落实。

党务公开制度。党支部委员会要定期向全体党员汇报支部工作。凡是涉及评优、评先、发展新党员等事宜,均应事先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确定上报之前在一定范围内公示,自觉接受监督。

定期考核制度。校党委每年对二级党组织抓支部建设工作进行一次考核,各二级党组织每年对下属党支部工作进行一次考核。要将定期考核和临时考核、综合考核和专题考核、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对成绩优异的支部和党员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少数软弱涣散的支部和党员要给予批评和整顿。

五、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

抓好党支部建设是各级党组织的重要工作职责。校党委要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由党委统一领导,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校党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了解和研究党支部工作的现状,针对学校各个阶段的工作特点和中心任务提出党支部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阶段性指导意见,并做好党委常委联系二级单位党组织和党支部的工作。

党委职能部门要经常深入基层,总结分析建设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及时沟通校党委、二级单位党组织与党支部的联系,对共性和难点问题进行研究,提出解决的对策建议。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具体指导党支部开展工作,年初抓计划制定,年中抓检查落实,年终抓总结表彰。每位党总支委员都要联系一个党支部,指导开展工作,抓党支部建设工作情况要纳入干部年终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工作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党支部委员会要做好支部工作计划,及时将工作计划和上级党组织下达的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个党员。每个党支部委员都要承担支部的工作,在时间和精力上给予保证,把支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建立党支部工作保障机制。组织部和党校每年举办一期党支部书记培训班,或召开一次党支部书记会议,加强对支部书记的能力培训。各级党组织、各行政单位要支持党支部工作,从时间、场所、资料、经费等各方面予以保障。根据中办发【2006】21号文件精神,党支部建设所需经费可列入各单位行政运行费支出,采取学校党费划一点、党总支留成划一点、行政运行费支持一点的办法解决。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依托校内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及内部刊物《组工通讯》等载体,深入挖掘、提炼、宣传支部建设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建立党建通讯员队伍,组织培训,加强指导。设立党建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通讯员奖,对党建宣传报道工作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设立党支部工作创新奖,对党支部建设工作中勇于创新,富有特色,效果显著的实践成果、制度成果、理论成果进行奖励,并总结经验,宣传推广,形成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浓厚氛围,推动党支部建设的深入进行。

中共华中科技大学委员会

二OO六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