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入党积极分子和学生预备党员培训工作,现将入党积极分子和学生预备党员培训工作相关事项做如下规定:
一、入党积极分子培训
1、对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的基本要求: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以及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明确党员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原则上每年举办1-2期,培训数量根据党建和党员发展工作计划确定。
2、培训方式以集中授课为主,分七讲组织教学:第一讲,党的性质;第二讲,党的指导思想;第三讲,党的纲领;第四讲,党的宗旨;第五讲,党的组织原则与纪律;第六讲,党的作风建设;第七讲,做合格的共产党员。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适当组织参观学习、社会实践等活动。
每期培训都应举行开班典礼,相关领导做动员讲话。
3、授课教师由各党校分校在“校党委党校教师库”中选聘。
4、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束后,要组织考核,考核方式由各党校分校自行确定。各党校分校按照考核和考勤情况综合评定学员是否结业合格。成绩合格者给予结业,并由校党委党校统一颁发结业证书。各党校分校可按不超过学员总数5%的比例评选“优秀学员”,并由校党委党校统一颁发荣誉证书。
5、各党校分校将学员成绩录入《校党委党校学员库》,下载并填写《中共华中科技大学委员会党校分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信息统计表》(附件1,下载地址:http://zzb.hust.edu.cn/173.aspx),附上《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业名单》(加盖党校分校印章)报校党委党校备案,领取并办理结业证书和优秀学员证书。
6、证书遗失补办手续:下载并填写《中共华中科技大学委员会党校结业证补办申请表》(附件2,下载地址:http://zzb.hust.edu.cn/l73.aspx),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到学校党校办公室办理。
二、学生预备党员培训
1、学生预备党员培训基本要求:有针对性地进行党的先进性、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党性锻炼和修养的再教育,帮助他们加强党性修养的自觉性,努力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从思想和行动上真正入党。
原则上每年举办一期,力争使每位党员在预备期间能接受一次集中培训。
2、预备党员培训内容原则上每期为2-3个单元。各党校分校根据学生预备党员的实际,自行确定培训主题、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
3、授课教师由各党校分校根据培训需要自行选聘。院(系、所)党组织负责人应承担部分授课任务。
4、各党校分校将学员名单录入《校党委党校学员库》,下载并填写《中共华中科技大学委员会党校分校预备党员培训信息统计表》(附件3,下载地址:http://zzb.hust.edu.cn/l73.aspx),报校党委党校备案。
三、组织管理和培训经费
1、各党校分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管理办法,确保良好的培训秩序。
2、各党校分校在培训班开课前至少一周时间,上网填写《党校党课库》,以供学员查询。
3、各党校分校在每年2月底以前,将全年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培训计划报校党委党校。校党委党校根据党校分校上报的培训计划和学校当年党校培训经费标准,下拨当年培训运行经费和课酬。年末根据计划落实情况,对下拨经费进行核定。
中共华中科技大学委员会党校办公室
二OO九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