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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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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法律硕士(财税金融)第一党支部开展12月主题党日活动

来源: 阅读:发布时间:2021-01-11编辑:唐柳

为深入理解中国共产党历史,感悟中国共产党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2020年12月27日法学院法律硕士(财税金融)第一党支部在法学院105会议室召开了以“感悟武汉红色情怀,学用结合研读党章”为主题的党组织生活会,党支部书记罗婧仪主持本次生活会。


一、感悟武汉红色情怀

会议邀请到校红色学讲团团长、公共管理学院刘子灵同学讲授微党课。刘子灵同学以“可触摸的历史——武汉近代建筑里的红色情怀”为主题,首先展示并讲解了毛泽东旧居、农民运动讲习所的地理位置、历史背景等,通过提问交流等互动方式,生动形象地向大家呈现了武汉这座英雄城市的红色基因。在讲到《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矫枉必须过正,不过正不能矫枉”时,支部马晓宁同志与方晨同志也交流了对毛泽东同志这一著名论述的看法。马晓宁同志分享了最近阅读《毛选》时所学认为:矫枉过正是指预达其上,必求上上。本句话是指想要纠正一件事,就必须尽全力去做,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要实现农村革命,就必须动员农民以极大的力量才能推翻根深蒂固的封建力量。随后,刘子灵同学带领大家将视线转移到中共五大会址和八七会议会址,讲述了“四一二”反革命政变的历史故事,介绍了毛泽东“枪杆子里出政权”、“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等著名论断。最后,刘子灵同学以“不息精神,我辈传承”为总结,号召大家在假期多多参观武汉的近代红色建筑,重温党的历史,感受红色情怀。支部同志也纷纷交流了曾经参观武汉红色建筑中的所见所闻,一同铭记武汉在抗战年代的付出和历史留下的思考。

二、学用结合研读党章

全体支部成员在党支部书记罗婧仪的带领下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的第一章:党员。支部成员就党员权利与义务展开学习和热烈的讨论,发表自己对于党员权利如何行使、党员义务如何履行的看法。支部书记罗婧仪总结发言称学好党章、用好党章既是我们每一个党员的权利,也是我们最基本的义务,全体党员同志应坚持学用结合,学好党章、用好党章。

三、创新党小组设置,激活党组织“神经末梢”

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十三条规定,法律硕士(财税金融)第一党支部划分了党小组,并设立党小组组长。为了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更好的实现党支部精细化管理,经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创新党小组设置、优化功能定位,选举研一党小组副组长,分管党小组的组织工作与宣传工作,激活党组织“神经末梢”。

研一党小组成员积极报名,最终产生丁渝博、李思雨、高雅妮三位同志作为候选人参与竞选。经研一党小组成员投票,选举产生高雅妮同志与李思雨同志为研一党小组副组长,分管党小组的组织工作与宣传工作。为助力党小组提高服务水平,党支部将指派支部委员对研一党小组的工作进行层级指导,全面建立“党支部—党小组”指导模式,激发党小组的基础性功能。

徜徉在“红色武汉”的光荣历史和薪火传承中,我们应当传承红色基因,继承革命精神,始终牢记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以老一辈革命先烈为榜样,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认真学好党规党纪,学用结合,以青春力量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