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
  • English
  •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2年10月份党支部主题党日的通知

来源:党务中心 阅读:发布时间:2022-10-08编辑:唐柳

各基层党支部:

根据上级党组织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将2022年10月份党支部主题党日的学习内容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1.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将于2022年10月16日在北京召开,各基层党支部要以多种形式积极组织收听收看,要将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及以后的首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安排,认真学习领悟,做到学思践悟、入脑入心,以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推动本单位事业发展。

2.继续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

各基层党支部要精心组织安排,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附件1)结合第一卷、第二卷、第三卷一起学,结合学院实际、学习实际一起学,结合改革发展稳定等各方面工作一起学,可采用个人自学、党员领导干部领学、重点篇目集中学、党课(微党课)讲授学等方式,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知原义,更好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下去。10月份重点学习第六至第十个专题。

3.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

按照《华中科技大学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校党〔2022〕53号)文件要求,各基层党支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和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重点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第二十一专题。

附件:学习链接及相关文件

中共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2年10月8日







附件:学习链接及相关文件

1.《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

https://www.12371.cn/special/zglz4/ml/(共产党员网)

2.法学院××党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月报表


附:学习要求

(与上月通知要求基本相同)

一、基本环节

1.按月交纳党费。党员参加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时,应主动、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党支部应做好党费收缴登记。

2.讲授专题党课、微党课。围绕学习主题讲授微党课,党课、微党课要体现党性、政治性,可结合学习、工作、生活等实际。党课、微党课讲授方式可灵活多样。党员领导干部应带头讲党课,提倡支部党员同志积极讲授微党课。

3.集中学习讨论。围绕学习主题积极开展学习交流讨论,增强学习效果。党支部应做好会议记录,逐一、规范记录党员主要发言内容。

二、基本要求

1.各党支部、党小组要按照精神要求,结合支部和党员实际,认真组织,加强指导,抓好落实。各党支部要做好组织实施,注重提高主题党日的质量。每名党员都应自觉、积极、认真参加。

2.进一步严格和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坚持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坚持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做到入脑入心。

3.党员应按时保质参加主题党日活动,当月请假的党员每月最后一周指定一个支部牵头补学,补学未参加的党员由学院党委负责人牵头补学,两次未参加的党员由学院党委领导专门谈话。

三、成果提交

请各党支部活动开展后三天内,将主题党日开展情况汇总填写《法学院党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月报表》(附件2),与开展成果一并发送至hustgyy@hust.edu.cn,截止时间2022年11月8日。邮件标题格式:党支部名称+10月主题党日开展成果。各项主题的不同文字、照片、视频等材料应进行分类打包并标注对应环节,汇总后发送。

联系人:甘圆圆

联系电话:027-87556329

邮箱:hustgyy@h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