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各位老师、同学: 现开始发放2011年12月1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各位向“华中大法律网”所投稿件的稿费,请作者于2013年10月28—11月28日每周二上午携申领稿费的材料到法学院新闻与网络中心(东四楼216室)领取稿费。稿费依据《法学院关于推动对外宣传办法暂行条例》的规定发放,每篇稿件只按所发布的最高等级媒体标准支付一次稿费,并向第一作者支付(两位及两位以上作者间请自行分配)。 如各位师生有疑问,请于2013年10月28—11月28日向法学院新闻与网络服务中心(216室)咨询。 感谢各位师生对“华中大法律网”的关注与支持!特此通知!
新闻与网络服务中心
201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