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武汉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一级高级法官、全国审判业务专家李群星到访学院。院长汪习根、党委书记朱鲁斌等领导班子与李群星院长作了交流。

随后,李群星院长以“用生动的司法实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题,为师生带来了一场兼具理论深度与实践智慧的学术讲座。

李群星院长首先从理论层面系统阐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刻内涵。他指出,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了价值目标、价值取向和价值准则三个层面的共识,是全体人民的共同精神追求。他强调,法律是制度的载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然是法律的立法宗旨和灵魂。他以202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例,并认为,总则编第一条开宗明义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确立为立法宗旨,其确立的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绿色等基本原则,以及各分编的具体制度,全方位、全过程地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实现了其从“软性要求”向“硬性规范”的转变。

随后,李群星院长从实践角度阐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司法实务中的实际运用,通过十个精心选取的典型案例,生动展现了人民法院如何将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裁判,实现“天理、国法、人情”的有机统一。这些案例涵盖了民法总则、物权、合同、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多个领域,回应了“帮不帮”(见义勇为)、“救不救”(紧急救助)、“管不管”(公共场所管理职责)、“诚不诚”(物业服务诚信)、“撤不撤”(受胁迫婚姻撤销)、“助不助”(遗赠扶养)等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每一个案例的剖析,都深刻揭示了司法裁判不仅是适用法律条文的技术活动,更是引领社会风尚、守护公平正义的价值判断过程。
本次讲座内容翔实,案例鲜活,说理深刻,不仅加深了法学院师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治内涵的理解,更让大家深刻感受到司法在塑造社会行为、引领核心价值中的强大力量和使命担当。

讲座上,李群星院长还向师生介绍了武汉海事法院基本情况,并热烈欢迎我院学子到海事法院就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