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向2024世界智能产业博览会致贺信时指出“中国高度重视人工智能发展,积极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培育壮大智能产业,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2025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面对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快速演进的新形势,要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坚持自立自强,突出应用导向,推动我国人工智能朝着有益、安全、公平方向健康有序发展。”当今中国已经进入大数据时代,数字科技应用于企业生产、社会管理和国家治理的各个方面,推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社会治理方式深刻变革。随着数字科技加速发展和应用,我国通过立法、司法改革及理论创新而形成了兼顾技术进步与人权保障的法治框架。为了厘清数字科技对法治和人权带来的挑战与机遇以及我国应对数字科技挑战的法治建设和人权保障的成就、经验,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拟召开“第十七届全国部门法哲学研讨会”,诚挚邀请业界专家莅临会议!
会议举办:
主办: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
承办: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
时间地点:
报到:2025年10 月10日全天
研讨:2025年10 月11日全天
离会:2025年10 月12日全天
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华中科技大学国际学术交流中心八号楼
会议主题:
本次会议主题为“数字科技与人权法治”。具体议题包括但不限于:
1.数字科技发展的法治挑战与应对
2.数字科技异化的法律治理
3.数字法学的体系构造
4.数字时代的人权保障
5.数字时代的新兴权利及其法律保障
6.数字政府建设的法治逻辑
7.数字司法建设的中国实践
8.人工智能与法律发展
9.数字经济的法律治理
10.新质生产力的法律构造
论文要求:
1.论文观点鲜明、论证充分、逻辑性强,且尚未发表。
2.文章字数不少于8000字,一般不超过20000字,并有中文摘要和关键词,注释体例采取页下脚注,编号格式为圆圈符号,编号方式为每页重新编号。论文首页脚注须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职称(务)、学历、联系方式。
3.标题采用三号黑体,摘要、关键词采用小五号宋体,正文采用五号宋体。
4.论文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提交,请于2025年9月20日前将参会回执及论文发到会务联系邮箱:hanlinyulaw@outlook.com,请在“邮件主题”、“附件文档”名称中注明“第十七届全国部门法哲学研讨会论文+作者姓名”。
费用说明:
1.会议免收会务费、资料费;
2.会议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将承担受邀参会代表的餐饮费、住宿费和往返交通费。未受邀参会代表免餐饮费,往返交通费和住宿费自理。
联系方式:
华中科技大学
秘书:
管乐之 18971506169
许英达 18350278978
协调人:
江群华 13627257269
徐 明 17762544416
总协调人:
何士青 15927659288
会议论文收稿人:
喻翰林 18120408775
吉林大学
秘 书:
肖 亮 15844094334
协调人:
黄 伟 17790063678
总协调:
林媛媛 13756550242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
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
2025年6月18日
参会回执下载:
2025年第17届全国部门法哲学研讨会会议回执.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