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巴西米纳斯吉拉斯联邦大学(UFMG)校长Aziz Saliba教授莅临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双方围绕学术合作、人才培养、法律创新等展开深入交流。院长助理郭亮教授主持座谈会,法学院党委书记姜芳、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华中科技大学人权法律研究院秘书长滕锐副教授、科研外事办汤俊芳老师、人权法律研究院秘书王娜老师参加座谈会。学工办辅导员陈庆怡老师、博士生喻翰林担任本次活动翻译。
活动伊始,姜芳代表法学院致欢迎辞。她首先对远道而来的Aziz Saliba教授表示热烈欢迎,并回顾了学院与米大的合作经历。姜芳指出,通过共同努力,双方在中巴命运共同体教育研究中心建设、暑期夏令营、教师互访等领域已经收获丰硕成果,尤其提到学生交流团赴米大参加国际比较法暑期研习营成效明显。谈及未来规划,她期待双方进一步深化师生交流,希望培养更多优秀师生赴巴西参与项目,推动双向交流向纵深发展。

Saliba感谢法学院的精心安排,高度评价两校长期以来的友好合作以及深厚情谊。他回忆起了去年我院滕锐老师率团访问米大的经历和一些趣事。Aziz Saliba指出,学生是学校发展的核心动力,希望双方以夏令营等项目为依托,进一步扩大学生交流规模,为中巴法学合作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接下来,双方将围绕“金砖国家法律研究 ”进一步开展学术研讨与实践交流。

交流会尾声,双方互赠纪念品并合影留念,共同期许以此次访问为新起点,在学术研究、人才培养、文化交流等领域开拓更多合作空间,携手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法律人才,为中巴教育交流与法治文明互鉴贡献力量。
交流会后,Aziz Saliba教授围绕“国际豁免权法的趋势”带来精彩讲座,并与师生热情互动。
Saliba在专题演讲中系统梳理了国际豁免权法的前沿动态,重点探讨了国家豁免与人权保护的冲突与平衡。讲座结合多起标志性案例,揭示了国际法领域正在经历的深刻变革。
Saliba指出,豁免权是国际法赋予国家、国际组织及特定个人的法律保护,旨在维护主权平等与国际合作。然而,随着人权观念的强化,豁免权与追责机制间的矛盾日益凸显。他强调:“豁免权不应成为侵犯人权行为的‘保护伞’,国际社会需在主权独立与正义之间寻求新平衡。”
传统上,国家豁免区分主权行为(acta jure imperii)与商业行为,前者享有绝对豁免。但近年多国司法实践已突破这一框架。Al-Adsani诉英国案(2001)中,欧洲人权法院裁定,即便涉及酷刑指控,国家仍享有民事豁免权。这一保守立场引发学界争议。意大利Ferrini案(2004)中,意大利最高法院开创先例,认定国际罪行(如战争罪)不适用国家豁免,因其违反“人类尊严的普遍价值”。德国诉意大利案(2012)中,国际法院虽判决意大利需尊重德国豁免权,但承认“领土联系”原则——若侵权行为发生在法院地国,豁免权可能受限。巴西宪法法院的裁决(2021)则在Changri-la案中里程碑式地推进变革,以6:5的多数意见裁定:外国国家若在本国领土实施侵犯人权的非法行为,不得援引豁免权。
Saliba教授特别指出,强行法(Jus Cogens)如禁止酷刑、种族灭绝,正成为突破豁免权的重要依据。他援引《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条款草案》第12条指出,若一国行为导致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且行为发生在他国领土,则豁免权可能被排除。2023年11月,韩国首尔高等法院裁定,日本政府对二战期间强征慰安妇负有赔偿责任,并拒绝其主权豁免主张。法院认定,一国在法院地国领土实施的非战争相关非法行为,不享有豁免权。这一判决不仅激化日韩外交争议,更被视为国际法转向的缩影。
针对国家元首豁免权,Saliba教授以智利前独裁者皮诺切特案为例,剖析了豁免权的边界。英国上议院两次裁决(1998-1999)最终认定,皮诺切特作为前国家元首,对酷刑罪不享有豁免权。此案确立了“国际罪行不豁免”的重要原则,为后续追责机制铺平道路。
Saliba教授总结称,当前豁免权法的最大争议在于:突破传统豁免原则是否构成新兴习惯法,抑或是对国际法的违反?尽管各国司法实践不一,但“人权优先”的趋势已不可逆。他呼吁国际社会通过多边协商,明确豁免例外的统一标准,以协调主权与人权间的张力。
滕锐从法学研究的广度、理论研究的深度和历史研究的温度三个维度的视角对Aziz Saliba教授的精彩演讲进行了点评,并鼓励出席讲座的同学们在后续的法学学习当中要有更广阔的国际视野。

本次访问不仅巩固了两校的传统友谊,更勾勒出未来合作的清晰蓝图。随着中巴法学交流的持续深化,双方将以更开放的姿态,携手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法律人才,共同书写金砖国家高等教育合作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