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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长健教授在中国农业农村法治论坛上作主题报告

来源:法律与公共政策研究院 阅读:发布时间:2023-04-20编辑:唐柳

4月15日,由中国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主办的“农业强国与法治现代化”2023年中国农业农村法治论坛在广东中山市举行。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农业农村部原党组成员、中国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会长宋建朝,农业农村部国家首席兽医师李金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党组书记刘棕会,国家食物与营养咨询委员会主任、中国农业技术经济协会会长陈萌山,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李林,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何宝玉,农业农村部法规司司长王乐君等领导嘉宾出席论坛,中山市委副书记陈文锋出席并致辞,全国各地150多位“三农”法治领域专家学者与实务人员参加论坛。华中科技大学法律与公共政策研究院院长、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李长健受邀参加论坛并在大会上作主题报告。


李长健以“农业强国建设中农民土地权益的法治化保障”为题,从农民土地权益概念、农民土地权益的利益结构、农民土地权益的利益机制、农民土地权益保障法治化思路等四个方面进行全面深刻的阐述。



李长健提出,农民土地权益概念是系列权益的集合束、是多层次的“权益包”,要从“权利+利益+发展权”的视野来阐释。其次,农村土地权益的利益结构需要从利益代表与利益表达、利益产生与利益分配、利益协调与利益保障切入,强调利益代表和利益表达是其他利益组成的前提条件,利益产生和利益分配是其他利益组成的基础条件,而利益协调和利益保障是其他利益组成的目的所在。再者,农民土地权益的利益机制可以从农民培育、风险防范、纠纷解决、制度保障等角度着手探究,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实现农民土地权益的“自我代言”,设置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准入门槛而规避和防范流转风险,建立和完善以农村社区为依托的土地纠纷仲裁机构以解决利益主体间冲突矛盾,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权益不受损”三条底线基础上有序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的改革与创新。


李长健建议在思考农民土地权益保障法治化路径时,可以从主体化制度、产权化制度、市场化制度、精准化制度、安全化制度、国际化制度等六个层面展开,进一步明确权益保障法治化进程中的权责主体,建设有底线的一体化中国式城乡土地产权市场,健全土地市场价值评估与中介服务制度,对农村土地交易市场中存在的弱势群体进行倾斜性保护、发展性权益安排,以及构建“严格准入”、“产业安全”为导向的政府规范化土地运作制度等。



此外,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陈鹏飞、杨骏及硕士研究生姜瑜也提交论文参加本次论坛。


据悉,中国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是由民政部登记、农业农村部主管的全国性一级学会,是推行全面依法治国、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建设农业强国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