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2日,由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经济法学科、中国农村经济法制创新研究中心主办的“第十届中国农村法治论坛”在重庆召开。我院李长健教授受邀参加了本次论坛。
本次论坛的主题为“乡村振兴法治保障研究”。围绕会议主题,专家学者们就当前乡村振兴进程中的“乡村振兴立法”、“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精准扶贫”、“农产品安全与质量的法律保障”等等热点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与交流。

在报告交流阶段,我院李长健教授作了题为《经济法视野下我国农民协会组织可行性研究》的主题报告。报告汇报前,李长健教授强调“农民”长期在我国“三农”问题研究中,是作为了因素而非主体予以研究。而在乡村振兴进程中应当注重农民的全面发展,农民的现代化问题,要全要素、全系统、全时空的思考农民问题,并以农民发展为中心探究制度的安排。报告汇报中,首先,李长健教授从西方国家农民协会的形式与属性、近代时期中国农民协会的发展实践、二战后农民协会职能的经济法转变三方面分析了农民协会发展的法律属性;其次,从农民协会的中间层主体地位及其在新型经济法主体体系中的扩张等层面分析了我国农民协会组织发展的可行性;接着,以权利与义务为线索分析了农民协会对农民权益的维护问题,强调农民协会发展中农民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报告汇报结束时,李长健教授还提出了未来我国“三农”问题研究的新视角,即“空间正义、时空正义”的视角。
在报告与谈阶段,重庆大学法学院曾文革教授与西南政法大学商学院院长黄胜忠教授做评析均认为李长健教授在“三农”相关问题研究上非常接地气,重现实。而在评析上述主题报告时,曾文革教授认为,该报告既回顾了农民协会发展历史,又对我国未来农民协会是政治组织、经济组织还是混合组织,以及需要解决什么样的问题等等,做了很好的设想和制度设计,这对农民协会在乡村振兴进程中的具体制度设计构想十分重要。黄胜忠教授认为,乡村振兴进程中,农民组织化是绕不开的问题,农民要素禀赋发生着变化,农民也在分化,即以“农民”为微观主体开展研究至关重要。
另外,我院部分经济法学专业硕士也参加了本次论坛,并通过聆听不同专家学者对相关问题的争辩与交谈,提升自己学术认知水平及问题思考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