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推进实践育人,培养“有理想、有追求、有担当、有作为、有修养”的六有大学生,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研究生德育助理工作,根据校研(2017)5号文件《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德育助理管理办法》的精神,结合我院思想政治工作和研究生德育助理的实际情况,拟招聘6名研究生德育助理。
一、聘任对象及要求
(一)本院博士研究生或硕士研究生。
(二)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具有奉献
精神,具备良好的思想教育工作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原则上,要求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三)具备学生工作经历,以党员骨干和学生干部为主。
(四)学习成绩、科研工作情况良好。
(五)工作积极,愿意为同学服务,有一定群众基础。
(六)未被其它助教、助管岗位聘用。
二、聘任程序
(一)在德育助理岗位聘任工作小组领导下,根据学校下发指标,开展聘任相关工作。
(二)聘任流程为:岗位公布、个人申请、考核选拔、结果公示、上报备案。
(三)聘任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竞争上岗,择优聘用。
三、岗位职责与工作要求
研究生德育助理主要担任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协助完成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如下(实际分工以学院安排为准):
(一)纵向事务德育助理工作包括:
1.参与研究生党建工作。抓好研究生党支部、团支部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以党建为核心,加强对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
2.参与研究生日常管理工作。了解和掌握研究生心理和思想动态,努力帮助研究生解决实际困难,并按要求做好工作台帐。
3.协助完成研究生资助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研究生“三助”的聘任管理、评奖评优及助学贷款的有关工作。在此基础上开展资助诚信及感恩教育,加强资助宣传工作。
4.协助完成研究生就业工作。做好研究生就业服务,及时提供就业信息、简历指导等;做好就业教育,开展就业动员、就业经验分享等工作;做好相关支持工作,就业数据整理、上报、分析,毕业鉴定、材料归档以及毕业生离校等工作。
5.指导研究生社团开展文化、学术、艺术等活动,发挥学生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引导研究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与自我服务。
6.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横向带班德育助理工作包括:
1.参与研究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利用自身融于广大研究生的优势,将思想政治教育与研究生的生活学习相结合,有针对性的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依托学生党支部、研究生会、团支部等组织,积极发动研究生进行自我教育;组织和指导研究生班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教育活动,努力引导研究生学好马克思主义理论课。
2.参与研究生生活管理。熟悉所负责年级或班级研究生的基本情况,了解研究生的思想动态。在此基础上,及时掌握研究生干部、骨干和个别同学的全面情况。针对个别同学深入细致地开展工作。遇有重要动态或情况,及时报告,并配合校院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各类突发意外事件。
3.参与研究生人才培养管理工作。配合院系业务部门和教研组,参与做好所负责年纪或班级研究生的入学教育、学术引导、社会实践、中期考核、奖学金评定、违纪处理、就业引导等各项工作。
4.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时间与待遇
(一)研究生德育助理的聘期至少为一年。
(二)研究生德育助理每周的工作时间不少于18小时,办公地点在学生办公室。
(三)研究生德育助理岗位津贴为800元基本津贴加400元绩效津贴,合计每人1200元/月,按每年10个月发放,从研究生资助资金中发放。
五、考核与管理
(一)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德育助理考核办法》(校研〔2017〕9号)和《法学院研究生德育助理考核办法》的要求对研究生德育助理进行考核,由研究生工作部、学院和研究生共同参与;对于考核结果及聘任事宜由学院办公室发文公告。
(二)研究生德育助理每月发放基本津贴,每半年考核一次,按考核结果发放绩效津贴,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类,每月绩效津贴分别为600元、400元、200元、0元。
(三)对考核优秀者,根据实际情况每年给予一定的奖励,从学院研究生资助资金中发放,并在就业时由党委组织部、研究生工作部门等部门出具推荐函向单位重点推荐;对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并取消聘用资格。
(四)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学院将直接解除聘用关系:
1.不能履行岗位职责;
2.受严重警告以上纪律处分;
3.因工作疏忽造成重大影响。
六、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有意向申请的同学,请下载填写《法学院德育助理申请表》后发送至zoey_1230@163.com,截止时间2019年9月5日下午6点。选拔流程分为四个阶段:简历筛选、面试考核、上报院党政联席会、公示结果。后期相关工作均会公布在学院网站及宣传栏中,敬请关注。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