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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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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学年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通知 阅读:发布时间:2018-04-20编辑:郑伟

各位同学:

为做好2017学年高校家庭困难的研究生认定工作,根据《陈宝生部长: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的要求,贯彻精准和规范资助,先就各院系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初步认定(包括建档立卡户)工作。烦请各位班长协助做好相关事宜的工作。此次系统开放时间(2018.4.15-2018.5.30),请同学们及时完成此项事宜。按照国家规定,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每学年一次。

一、请满足以下条件的学生进入学校“智慧华中大”在线申请认定;

(1)认定对象

我校研究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建档立卡户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父母双亡的孤儿或单亲家庭且经济困难学生;

3.烈士子女;

4.农村低保家庭学生;

5.家庭遭遇突发自然灾害(地震、洪水、雪灾等)或遭遇重大变故学生;

6.农村特困救助供养的学生;

7.学生本人长期患有严重疾病、突发疾病或身体残疾;

8.其他特殊贫困情况未列入上述条件的。

二、申请流程(见附件)

第一步:登录“智慧华中大”,选择“办事大厅”项。

第二步:按以下顺序依次点选,选择“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模块。

第三步:进入申请界面,选择“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并点“下一步”。

第四步:如实填写申请表并完整上传相关材料,点“提交申请”,等待审核。

第五步:将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整理成册,提交至法学院学生办公室(111办公室)完成审核及建档工作。

温馨提示:浏览器兼容模式下可能会出现办事大厅模块不显示的情况,请切换到正常模式或极速模式。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