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推动法学理论研究的深度交流,拓展行政法学学术视野,6月6日下午,我院举办了“现代行政法学的结构性改革”专题学术交流活动。南开大学法学院院长、南开大学医药卫生法研究中心主任宋华琳教授,与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法律与社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胡敏洁教授应邀担任主讲人,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华中科技大学人权法律研究院院长汪习根教授主持活动。

宋华琳以“法治原理与公共卫生法治改革”为题,系统阐述了公共卫生法治与法治原理的融合逻辑。他指出,“公共卫生”概念已从传统医药管理范畴转型为国家核心治理责任,其本质是通过社会集体行动保障人群健康。在应急法治领域,需建立常态与非常态法律秩序的切换机制,例如武汉封控、应急征用等措施需遵循比例原则,在保障公共利益的同时最小化侵害个人权利,并通过建立违法行为效力追认制度应对实定法滞后问题。针对风险治理,他提出构建“监测-预警-处置”一体化机制,建议利用大数据技术实现从“个体监视”到“群体趋势监控”的转变,并首创性提出“风险交流制度”构想,主张明确疫情信息发布主体、程序及公众参与规则,提升防控透明度。在合作治理层面,他强调中央与地方、政府与疾控机构、基层社区的协同,建议通过立法赋予疾控机构独立发布疫情信息的权力,避免基层网格化治理过度行政化。

胡敏洁以“行政法学的结构性变革——以福利行政为例”为题,提出“法政策学”方法论,主张以“目的-手段”模式重构行政法分析框架。她以养老服务领域为例,指出政府可通过公建民营、PPP模式等契约工具及养老券等市场化工具提升服务效率,但需通过立法明确政府兜底责任,防范市场逐利性对公益属性的侵蚀。针对行政活动“公法私法化”趋势,她强调行政主体选择私法形式履行职能时(如政府购买服务)需恪守法律边界,通过绩效评估、信息公开等机制保障行政任务的公益性。在行政组织法层面,她提出“多元化私主体”理论,主张将社保经办机构等被授权组织、用人单位等协助性私人及公民举报人等监督性私人纳入治理框架,构建“政府-服务提供商-公民”多极协同的行政法律关系。

中国地质大学管理学院夏云娇教授,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尹建国教授、徐明教授、李蕾副教授、翟晗副教授等与会老师对报告内容展开点评与交流。其中,夏云娇结合武汉社区疫情防控实践,肯定了公共卫生法治研究对基层治理的指导意义,建议细化社区防控程序立法。徐明从改革全局视角指出,两场报告呼应了中国改革深水区对法治创新的需求,展现了行政法学从“控权”到“治理”的范式转换。翟晗结合法国《公共卫生法典》经验,建议我国在风险分级处置、内部行政法治化等领域深化探索,并强调行政法学与多学科交叉融合的重要性。
汪习根在总结中指出,宋华琳教授与胡敏洁教授的研究分别从公共卫生法治的体系构建与福利行政的方法论突破切入,系统展现了行政法学的结构性变革成果,既有理论深度又具现实关怀。会议为学界提供了应对国家治理现代化挑战的多元视角,未来需进一步推动理论成果转化,在数字化治理、基层治理等领域深化研究,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更坚实的理论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