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支部:
根据上级党组织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将2022年7月份党支部主题党日的学习内容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 学习内容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香港回归祖国25周年大会暨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政府就职典礼上的讲话。
庆祝香港回归祖国25周年大会暨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政府就职典礼7月1日上午在香港会展中心隆重举行。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并发表重要讲话(附件1、2)。他强调,25年来,在祖国全力支持下,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下,“一国两制”实践在香港取得举世公认的成功。“一国两制”这样的好制度,没有任何理由改变,必须长期坚持。各党支部、党员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自觉维护国家统一,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2.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武汉考察的重要讲话精神。
6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省武汉市考察时强调,科技自立自强是国家强盛之基、安全之要。我们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科技的命脉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在科技自立自强上取得更大进展,不断提升我国发展独立性、自主性、安全性,催生更多新技术新产业,开辟经济发展的新领域新赛道,形成国际竞争新优势(附件3)。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努力在科技自立自强上做出华中大贡献。
3.学习在中国共产党湖北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6月18日上午,中国共产党湖北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在武汉隆重开幕。王蒙徽同志代表中共湖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向大会作了题为《立足新发展阶段 贯彻新发展理念 努力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 奋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报告(附件4)。报告总结了过去五年的工作,指明了未来湖北省发展的方向。各党支部要认真学习省十二大精神,为湖北发展贡献高校力量。
4. 开展“百人千讲进万家”青年党员普法实践。
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中国人民大学时勉励广大青年:“用脚步丈量祖国大地,用眼睛发现中国精神,用耳朵倾听人民呼声,用内心感受时代脉搏,把对祖国血浓于水、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的情感贯穿学业全过程、融汇到事业追求之中。”为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过程中的指导性地位和决定性意义,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具体要求,全面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广泛宣传,贡献法学学子力量,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法学院在暑期开展“百人千讲进万家”青年党员普法实践活动,本科第三党支部、法律硕士(财税金融)第二党支部已有党员开展。各党支部要根据“百人千讲进万家”青年党员普法的学习内容和普法实践要求,积极开展学习和实践(附件5)。
附件:学习链接及相关文件
中共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2年7月20日
附件:学习链接及相关文件
1.习近平在庆祝香港回归祖国25周年大会暨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政府就职典礼上的讲话
https://www.12371.cn/2022/07/02/ARTI1656725993908835.shtml(共产党员网)
2.庆祝香港回归祖国25周年大会暨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政府就职典礼隆重举行 习近平出席并发表重要讲话
https://www.12371.cn/2022/07/01/ARTI1656658492030969.shtml(共产党员网)
3.习近平在湖北武汉考察时强调 把科技的命脉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 不断提升我国发展独立性自主性安全性
https://www.12371.cn/2022/06/29/ARTI1656485014609409.shtml(共产党员网)
4.王蒙徽在中国共产党湖北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http://www.hubei.gov.cn/zwgk/hbyw/hbywqb/202206/t20220624_4190211.shtm(湖北省人民政府网站)
5. 关于我院开展“百人千讲进万家”青年党员普法实践的通知
6.法学院××党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月报表
附:学习要求
(与上月通知要求基本相同)
一、基本环节
1.按月交纳党费。党员参加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时,应主动、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党支部应做好党费收缴登记。
2.讲授专题党课、微党课。围绕学习主题讲授微党课,党课、微党课要体现党性、政治性,可结合学习、工作、生活等实际。党课、微党课讲授方式可灵活多样。党员领导干部应带头讲党课,提倡支部党员同志积极讲授微党课。
3.集中学习讨论。围绕学习主题积极开展学习交流讨论,增强学习效果。党支部应做好会议记录,逐一、规范记录党员主要发言内容。
二、基本要求
1.各党支部、党小组要按照精神要求,结合支部和党员实际,认真组织,加强指导,抓好落实。各党支部要做好组织实施,注重提高主题党日的质量。每名党员都应自觉、积极、认真参加。
2.进一步严格和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坚持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坚持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做到入脑入心。
3. 党员应按时保质参加主题党日活动,当月请假的党员每月最后一周指定一个支部牵头补学,补学未参加的党员由学院党委负责人牵头补学,两次未参加的党员由学院党委领导专门谈话。
三、成果提交
请各党支部活动开展后三天内,将主题党日开展情况汇总填写《法学院党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月报表》(附件6),与开展成果一并发送至hustgyy@hust.edu.cn,截止时间2022年8月7日。邮件标题格式:党支部名称+7月主题党日开展成果。各项主题的不同文字、照片、视频等材料应进行分类打包并标注对应环节,汇总后发送。
联系人:甘圆圆
联系电话:027-87556329
邮箱:hustgyy@h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