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支部、党小组:
根据上级文件和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的工作安排》要求和学院实际,现将2019年12月份党支部主题党日的学习内容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支部主题党日”主题
(一)紧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认真检视问题,切实整改落实。
组织支部党员盘点参加主题教育的收获提高,查找违背初心和使命的差距不足。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和义务权利,对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照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等,查找党员意识、担当作为、服务群众、遵守纪律、作用发挥等方面的差距与不足,一条一条列出问题,一项一项整改到位。通过主题党日,组织党员结合自身实际,践行初心使命。
(二)学习领悟《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是我们党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点上召开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各基层党支部、党小组要把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本支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重点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和我国国家治理的历史性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科学内涵、本质特征和显著优势,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要求、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
采取通读会议决定、座谈交流、互动分享等多种形式,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把全支部党员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实现全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上来,把贯彻全会精神落实到学习和生活中去。广大党员要结合自身学习工作的实际情况,开展座谈交流,并撰写观后感和学习体会等,相关材料交由党支部保存。
(三)认真开展民主评议。
1.民主评议党员
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人数较多的,可以党小组为单位开展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
(1)个人自评。每名党员在认真检视问题的基础上,结合思想、工作、学习等实际表现进行自我评价。
(2)党员互评。个人自评后,其他党员对其进行评议,直截了当提出具体意见,注意用具体事例说话,指出问题和不足。
(3)民主测评。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见附件),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对党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党员要对党支部的工作进行评议。
2.客观公正作出评定。
支委会要综合党员参加主题教育的情况和民主测评结果,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研判,经集体研究后慎重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二、规定动作
1.交纳当月党费。各支部党员要主动现场向党支部足额交纳当月党费,党支部安排专人填写党费证,做好党费收缴登记。
2.依托“学习强国”网站或手机APP开展集中测试,检验和巩固学习成效。
3.组织开展学习讨论。围绕本月主题,结合支部实际和党员岗位职责,引导本支部广大党员展开学习讨论,进一步相互交流、提高认识、形成共识。
4.讲授微党课。围绕主题内容开展讲党课,引导党员开展学习讨论。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鼓励开展普通党员轮流讲党课。讲党课要创新内容和形式,注重运用身边的人说身边的事,增强党课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三、基本要求
1.各党支部、党小组要按照通知要求,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好当月支部组织生活,确保党员学习教育不断线。
2.全体党员干部和党员要按照学习教育计划,认真完成学习任务,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切实际。要坚持进度服从质量,学时数不能减,不搞变通,缺学漏学要及时补课补学。
3.各党支部要进一步加强痕迹管理,重点是做好《党支部工作手册》《党员手册》《党费收缴记录》等记录工作。
联系人:甘圆圆
联系电话:027-87556329
邮 箱:hustzw@hust.edu.cn
附件:学习参考链接
中共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19年12月23日
附件:学习参考链接
1.《决定》全文下载链接
http://www.12371.cn/2019/11/05/ARTI1572948516253457.shtml(共产党员网)
2.《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扎实抓好学习教育的工作安排》学习资料参考链接
http://zzb.hust.edu.cn/info/1008/5131.htm(校党委组织部官网)
3.华中科技大学党支部班子和党员民主测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