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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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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关于开展2018年12月份“支部主题党日”的通知

来源:通知 阅读:发布时间:2018-12-23编辑:郑伟

各基层党支部、党小组:

根据上级文件和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将2018年12月份“支部主题党日”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支部主题党日”主题

1.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

各基层党组织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意见》精神,以“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我做起”为主题开展组织生活,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党员和师生员工自觉学深悟透,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不移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讲话的批示精神,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自觉查摆和纠正本单位或工作范围内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中先行动、做表率,切实把集中整治工作贯彻到管党治党、办学治校全方面。

加强作风建设,强化党员责任意识。各基层党支部和党员以“作风建设”为主要内容开展支部主题党日,引导党员和干部自觉树立责任意识、宗旨意识、服务意识,旗帜鲜明地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能力,树立为师生、为基层、为一线服务的鲜明导向,把师生满意不满意作为评价单位工作作风的重要标准。

2.教师党支部补充主题:

学习《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

通知精神中明确了新时代教师职业规范,针对主要问题、突出问题划定基本底线,对广大教师进行警示提醒,是深化师德师风建设,造就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的关键之举,也为教师严格自我约束、规范职业行为、加强自我修养提供了基本遵循。

3.学生党支部补充主题:

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1978年12月18日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全会作出了实行改革开放的新决策。今年是十九大的开局之年,也是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改革开放进入新时代,影响中国,惠及世界,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坚持全面深化改革。2018年12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为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领会改革内涵,弘扬改革理念,引领青年增强“四个自信”,牢固树立“四个正确认识”,明确“四个服务”,请各学生支部以“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为主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二、规定动作

1.交纳当月党费。各支部党员要主动现场向党支部足额交纳当月党费,党支部安排专人填写党费证,做好党费收缴登记。

2.组织开展学习讨论。围绕本月主题,结合支部实际和党员岗位职责,引导本支部广大党员展开学习讨论,进一步相互交流、提高认识、形成共识。

3.讲授微党课。围绕主题内容开展讲党课,引导党员开展学习讨论。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鼓励开展普通党员轮流讲党课。讲党课要创新内容和形式,注重运用身边的人说身边的事,增强党课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三、基本要求

1.各党支部、党小组要按照通知要求,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好当月支部组织生活,确保党员学习教育不断线。

2.各党支部要进一步加强痕迹管理,重点是做好《党支部工作手册》《党员手册》《党费收缴记录》和《十九大学习笔记本》等,将主题党日的开展情况于12月底前录入“党员信息管理系统—组织生活记录模块”。

联系人:郑伟

联系电话:027-87556329

邮  箱:hustzw@hust.edu.cn

 

学习参考链接:

1.中央纪委办公厅印发工作意见 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重点整治四个方面12类突出问题

 http://cpc.people.com.cn/n/2015/1208/c64387-27899443.html(新华网)

 

 

中共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18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