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支部、党小组:
根据上级文件和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党委下发的院党﹝2017﹞2号文件《关于开展法学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活动方案》,2018年1月份“支部主题党日”规定内容包括:
1.深度学习十九大报告。各基层党支部、党小组要认真组织,注意学原文、学原著,在保证每位党员通读、精读报告原文至少一遍的基础之上,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和丰富内涵,真学真懂、真学真用,进一步深化学习效果。
2.每位党员办一件实事。理论学习是基础,但关键在做。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从细微入手,办一件实事,从做中体会党的初心和使命,一方面是党员树立标杆、发挥典型的重要途径,另一方面也是对于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必要方式。
3.观看“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 回顾砥砺奋进的五年”图片展。根据学校相关要求,组织支部党员前往校史馆3号展厅观看“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 回顾砥砺奋进的五年”主题图片展,开展讨论并做好相关记录。
4.交纳当月党费。党员主动现场向党支部足额交纳党费,党支部安排专人填写党费证,做好党费收缴登记。
各基层党支部、党小组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和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认真传达部署并抓好督促落实。坚持组织生活“月报”制度,及时将主题党日的开展情况通过《党员信息管理系统—组织生活记录模块》上报学院党委。
法学院党委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