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支部、党小组:
根据上级文件和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学院近期重点工作和任务,现将学院11月份“支部主题党日”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11月份“支部主题党日”主题
1.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重点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上所作的报告,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广大师生党员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 在学习十九大报告原文的基础上,根据近期学校党委下发的《党的十九大报告学习辅导白问》《十九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和《十九大文件汇编》等学习辅导资料,运用好《将改革进行到底》《不忘初心 继续前进》等电视专题片资源,优化提升学习效果。
二、规定动作
1.组织集中学习十九大报告。根据学院制定下发的《法学院关于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方案》的要求,各基层党支部、党小组要提前谋划,认真组织,注意学原文、学原著,保证每位党员通读、精读报告原文至少一遍,紧扣党的十九大的主题,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和丰富内涵,真学真懂、真学真用,确保学习效果。
2.组织开展学习讨论。在理论学习的基础上,加强相互交流,广泛开展讨论。同时,根据《方案》要求,“讲一个故事”,讲自己身边关于发展变化的故事,从有实际感触的角度出发,用普通人或事彰显国家的变革与发展,分享国家发展的获得感和成就感。
3.撰写心得体会。经过“读一遍报告”、“讲一个故事”的活动环节之后,党员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每个支部推选两篇优秀代表心得上交学院党委。
4.交纳当月党费。党员主动现场向党支部足额交纳党费,党支部安排专人填写党费证,做好党费收缴登记。
三、基本要求
1.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加强和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原则上将2017年11月-2018年3月每月第三个周四的下午统一作为全院支部开展“支部主题党日”的固定时间,各基层党支部可结合支部实际灵活把握。
2.各基层党支部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传达部署并抓好督促落实。坚持组织生活“月报”制度,请及时将主题党日的开展情况通过《党员信息管理系统—组织生活记录模块》上报学院党委。
法学院党委
201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