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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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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9月份党支部主题党日的通知

来源:通知 阅读:发布时间:2021-09-23编辑:唐柳

各基层党支部:

根据上级党组织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将2021年9月份党支部主题党日的学习内容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学习内容

1.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给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代表的回信。

在第三十七个教师节来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给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代表回信(附件1),对他们寄予殷切期望,并向全国广大教师致以节日的祝贺和诚挚的祝福。各基层党支部要认真学习回信精神,引导学院师生真正把为学、为事、为人统一起来,当好学生成长的引路人。

2. 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特别是党的教育方针。

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附件2),将其第五条修改为“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党的教育方针是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教育领域的集中体现,在教育事业发展中具有根本性地位和作用。各基层党支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出的明确要求,确保党的教育方针不折不扣贯彻落实(附件3)。

3. 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

各基层党支部要结合《华中科技大学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校纪〔2021〕11号),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附件4)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附件5)精神。

4. 继续推动落实党史学习教育。

各基层党支部应就上学期党史学习教育规定动作,专题学习、专题党课、专题组织生活会,查漏补缺,补齐未完成的规定动作,继续推动落实党史学习教育。

5. 组织观看“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报告会”。

伟大时代孕育伟大理论,伟大理论引领伟大征程。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为深入学习研究、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各基层党支部应组织全体党员观看“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报告会”(附件6)。

附件:学习链接及相关文件


中共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1年9月20日

附件:学习链接及相关文件

习近平给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代表的回信

https://www.12371.cn/2021/09/09/ARTI1631162194425776.shtml(共产党员网)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

http://www.gov.cn/xinwen/2021-04/29/content_5603947.htm(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3.习近平: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http://www.12371.cn/2019/03/18/ARTI1552914602174896.shtml(共产党员网)

4.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

https://www.12371.cn/2021/06/01/ARTI1622545355456416.shtml(共产党员网)

5.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会同有关单位联合印发 《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

https://www.12371.cn/2021/09/08/ARTI1631063094003836.shtml(共产党员网)

6.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报告会

http://legal.people.com.cn/GB/43027/441077/index.html(人民网)

7.法学院××党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月报表




附:学习要求

(与上月通知要求基本相同,变动之处请见红色字体标注)

一、基本环节

1.按月交纳党费。党员参加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时,应主动、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党支部应做好党费收缴登记。

2.讲授专题党课、微党课。围绕学习主题讲授微党课,微党课要体现党性、政治性,可结合学习、工作、生活等实际。党课讲授方式可灵活多样。提倡支部党员同志积极讲授微党课。

3.集中学习讨论。围绕学习主题积极开展学习交流讨论,增强学习效果。党支部应做好会议记录,逐一、规范记录党员主要发言内容。

二、基本要求

1.各党支部、党小组要按照精神要求,结合支部和党员实际,认真组织,加强指导,抓好落实。各党支部要做好组织实施,注重提高主题党日的质量。每名党员都应自觉、积极、认真参加。

2.进一步严格和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坚持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坚持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做到入脑入心。

三、成果提交:

请各党支部活动开展后三天内,将主题党日开展情况汇总填写《法学院党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月报表》(附件7),与开展成果一并发送至hustgyy@hust.edu.cn,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0日。邮件标题格式:党支部名称+9月主题党日开展成果。各项主题的不同文字、照片、视频等材料应进行分类打包并标注对应环节,汇总后发送。

联系人:甘圆圆

联系电话:027-87556329

邮箱:hustgyy@h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