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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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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法学院与日本北海道大学法学院交流生合作项目启动

来源:科外办 阅读:发布时间:2016-11-18编辑:

即日起,开始2017年赴日本北海道大学进行交流学习的报名及选拔工作。 1、选拔范围:法学院正式注册的本科生、全日制在读法学硕士、法律硕士(不含2017年7月毕业的学生)。 2、报名条件: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在读期间法学专业课优秀;日语水平达到出国学习、交流的基本要求。 3、交流时间:2017年4月至2018年3月。 4、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11月22日下午五点(申请者须提交书面个人简历及相关语言证明至法学院东四楼203科研外事办公室)。 5、语言要求,必须达到日语二级以上。复试时间大约在11月下旬(初步定在下周四下午4:30)。 6、经过法学院筛选后,拟派选交换生名单将在法学院网站公示,拟派选交换生参照日本方面寄送的附件要求提交相关证件到北海道大学,2017年4月入学,提交给日方的申请材料截止日期为2016年11月28日。科外办2016年11月18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