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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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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上海财经大学“财经法律前沿问题——自贸区专场”暑期学校招生通知

来源:华中大法律网 阅读:发布时间:2014-05-16编辑: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定于2014年8月1日至2014年8月6日在上海举办第四届全国“财经法律前沿问题——自贸区专场”暑期学校,面向全国(包括港澳台地区)高等法律和财经院校青年教师、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三年级学生、企业、事业单位和财税实务部门的工作人员招收学员。现将本期暑期学校课程安排及招生条件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主题

本期暑期学校旨在向广大学员介绍、讲授国内外财经法律理论前沿和热点问题,特别是自贸区财经法律理论前沿和热点问题,推动我国高层次财经法律人才,特别是自贸区高级人才的培养,相关课程均围绕此主题设置。同时,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将安排201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的选拔工作,对暑期学校中表现优秀的大学三年级学生进行考核,具有所读学校外推免试研究生资格的学员将直接录取为我院2015级硕士研究生。

二、主讲教师

本期暑期学校由中国(上海)自贸区协同高校、单位(上海财经大学、对外经贸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自贸区管委会、上海市商委、上海市政府法制办等)的学者和资深实务专家授课,授课语言为中英文,教学方式为课堂讲授、专题研讨等。

三、教学与实践活动日程安排

1、报到日期:2014年7月31日;

2、开班典礼:2014年8月1日;

3、授课与实践活动时间:2014年8月1日至2014年8月6日;

4、结业典礼:2014年8月6日。

四、招生人数及报名条件

(一)申请资格

本期暑期学校招生对象主要面向全国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三年级学生和从事财经法教学科研工作的中青年教师,同时欢迎企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和政府财税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报名参加。

本期暑期学校拟招收学员70人(不含本校学员名额,其中本科三年级学生即2015届应届毕业生名额不低于40人),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扎实的财经法律基础;

2、学习过财经法相关专业课程、成绩优良;

3、英语优良,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专业英语四级考试;

我院将根据报名者个人情况择优录取。

(二)申请程序

1、有意申请我校推荐免试生的本科三年级学生需网上申报:申请人通过上海财经大学夏令营管理信息系统填写申请信息,网址为:http://xly.sufe.edu.cn,网上申请时间2014年5月9日至6月10日。

2、所有申请人需填写单独的报名表(见附件,请插入一寸数码照片)。

3、将报名表同下述申请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通过email发送到:shufe_summer@126.com。请将所有材料打包发送,邮件主题、压缩包及文件夹名称格式均为:姓名- 学校- 年级- “2014财经法律前沿问题”暑期学校。

(三)申请材料

1、身份证扫描件、学生证扫描件(或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扫描件);

2、外语成绩证明扫描件;

3、其他证明材料、证书扫描件。

有意申请我校推荐免试生的本科三年级学生还需提供如下材料:

1、本科阶段成绩单扫描件(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2、总评成绩专业或年级排名证明扫描件(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要求学习成绩优秀,获得过奖学金或本科前3年(或前5学期)总评成绩位列专业或年级前10%(对有出色科研成果者条件可放宽);

3、大学英语6级证书扫描件;

4、其他证明材料(如已发表论文及各种奖励等)的扫描件。

7月31日现场报到时,录取者需携带下述申请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以供审核:

(1)研究生以及不参加推免的本科生:

1、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2、外语成绩证明;

3、其他证明材料、证书。

以上材料均需要原件。

(2)有意申请我校推荐免试生的本科三年级学生:

1、身份证、学生证(需原件和复印件);

2、外语成绩证明(六级),需原件和复印件;

3、2014年“财经法律前沿问题——自贸区专场”申请表1份,由在线填报后打印生成,申请者按要求贴好照片并签字确认;

4、专家推荐信2封,需要2位副教授以上老师分别推荐,密封并由推荐老师在封口签名;

5、个人陈述1份;

6、本科阶段成绩单(教务部门盖章原件)1份,总评成绩专业或年级排名证明(教务部门盖章原件);

7、其他证明材料、证书,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需原件和复印件。

五、考核与结业

本期暑期学校的考核方式主要包括:平时出勤(占30%)、课堂讨论(占10%)和结业考核(占60%),完成全部课程、考核合格者将由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统一颁发结业证书。

六、费用

1、本期暑期学校属公益办学,不收取学费,并免费提供课程材料;

2、餐饮费用由学员自理,法学院可协助学员办理临时校园卡,方便广大学员在校内餐厅用餐;

3、交通费用由学员自理;

4、住宿费用由学员自理,法学院可协助学员联系学校附近酒店、宾馆;

5、全日制在读博士生(非在职)、硕士生、本科生将获得一定的餐饮、交通费用和住宿费用补贴,最高补贴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本校学员不予提供住宿和交通补贴,上海高校学员不予提供住宿补贴。

七、报名时间为2014年5月9日至6月10日

录取通知将在报名截止日起五日内在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网站公布,网址为http://law.shufe.edu.cn。有意申请我校推荐免试生的本科三年级学生届时也可通过上述报名系统查看录取结果。敬请留意。

八、联系咨询

未尽事宜可联系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陈老师,联系电话:021—65903408,也可以发送邮件至shufe_summer@126.com咨询。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2014年5月9日

附件:2014年上海财经大学“财经法律前沿问题——自贸区专场”暑期学校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