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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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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因革与社会变迁”学术研讨会召开

来源:近代法研究所 阅读:发布时间:2012-10-23编辑:

10月20日,华中科技大学近代法研究所第三届工作年会暨“制度因革与社会变迁”学术研讨会在国际学术交流中心一号楼212室隆重举行。

近代法研究所的年会探索一种小型化的学术交流形式,以让学术论文能够得到更深入的讨论。本次年会邀请的学者有:西南政法大学的俞荣根教授、南开大学法学院的侯欣一教授、厦门大学法学院的周东平教授、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的李力教授、西北政法大学的闫晓君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的陈晓枫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陈景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杨玉圣教授、北京大学的李启成副教授、山西大学的周子良副教授、华东政法大学的王沛副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的孙家红博士、日本早稻田大学的水间大辅博士,以及华中科技大学近代法研究所所长俞江教授、名誉所长李贵连教授、执行所长饶传平博士,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李红海教授。出席本次年会的出版界嘉宾有: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刘晓君编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范新编辑、陈婷编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博士生蒋楠楠、王忠灿、余熠,华中科技大学近代法研究所的博士生张亚飞,向本次大会提交了论文。

会议开幕式由近代法研究所执行所长饶传平博士主持,近代法研究所名誉所长李贵连教授和所长俞江教授分别致以热情洋溢的欢迎词,对大会的成功举办表达了良好的祝愿。

本次年会以“制度因革与社会变迁”为主题,对中国史上的制度变革,及与思想观念、社会、经济、政治之间的互动关系,分为四部分予以研讨:

会议第一部分主题为“西周至唐宋”,由李贵连教授主持。王沛副教授作了“刑鼎源于何时:从枣阳出土曾伯陭钺铭文说起”的主题发言,由俞江教授进行了评议;水间大辅博士作了“汉代‘夷三族之令’考”的主题发言,由李力教授评议;陈景良教授作了“释‘干照’——从‘唐宋变革’视野下的宋代田宅诉讼说起”的主题发言,由周东平教授评议。 会议第二部分主题为“清至民国”,由陈晓枫教授支持。孙家红博士作了“历尽劫灰望云阶:薛允升遗著《秋审略例》的散佚与重现”的主题发言,由杨昂博士评议;饶传平博士作了“‘得依法律限制之’:《临时约法》基本权利条款源流考”的主题发言,由陈晓枫教授评议。

会议第三部分主题为“立法与方法”,由侯欣一教授主持。李力教授作了“发现常有史料的学术价值与魅力:《汉旧仪》、《汉书.刑法志》所载刑制文本解读的学术史考察”的主题发言,由闫晓君教授评议;周东平教授作了“恩赐与权利——传统法律向近代法律转变中计龄方式变化的初步考擦”的主题发言,由侯欣一教授评议;闫晓君教授作了“从几个法律术语看古代立法技术”的主题发言,由李贵连教授评议;李启成副教授作了“晚清民初之废除比附援引与确定罪刑法定”的主题发言,由俞荣根教授评议。 会议第四部分主题为“法律与社会”,由俞荣根教授主持。周子良教授作了“‘和同’:中国古代民事法的一项基本原则”的主题发言,由李启成教授评议;俞江教授和陈云朝博士作了“论清代合同的分类——兼论不定型合同的成立”的主题发言,由陈景良教授评议。 在自由评议阶段,各位与会者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提问与回应相互交织,形成了卓为有效的良性互动。

最后,俞荣根教授对会议进行了总结。他说,很欣慰地看到了中青年新一辈的法学人才的成长,他认为法律史不要成为显学,只有静得下来才能在深度和高度上得到发展。俞荣根教授提到,“制度因革与社会变迁”主题非常有现实意义,主张法律人应兼备现实关怀与人文关怀,并从法律史中的小问题入手而展开研究。俞荣根教授最后说,本次会议不仅有规范的法律史研究,还有新方法的应用;无论是“六经注我”,还是“我注六经”的方法,都有其内在的价值,不可偏废;希望法学界发扬自由讨论、互相驳难、勇于批评的学风,只有健康、严格的学术评论和学术批评才能真正促进学术的长久繁荣。

(摄影者:周东平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