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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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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关于开展2019年2月份“支部主题党日”的通知

来源:通知 阅读:发布时间:2019-02-25编辑:郑伟

各基层党支部、党小组

      根据上级文件和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将20192月份“支部主题党日”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支部主题党日”主题

      1.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召开 2018 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基本要求,是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的实际行动。这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主题是:强化创新理论武装,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争做新时代合格党员,勇于担当、务实重行,为推进“双一流”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本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注意发现和解决参会率不高、会前准备不充分、批评和自我批评不够严肃认真、民主评议“只评不议”等问题。党支部委员会要进行专题研究,确保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高质量开展。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精心组织安排,有序推进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学生党支部的党建联席人要亲自参加,并对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进行指导和点评。

      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2019年3月上旬前完成,并及时总结,将情况报告电子版于2019年3月12日前报学院组织员。

      2.学生党支部补充主题:

      做好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和发展对象的发展工作。

      各党支部要严格党员发展程序,认真检查、审核上报材料,并对党务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录入和更新。各党支部要及时纠正发展党员工作的不规范行为,减少和杜绝诸如:在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或转正问题时没有采取公示制和票决制;材料不完备、手续不健全、思想汇报乱抄乱写;审核把关不严、由他人代为签字等现象,学院党务中心将针对发展党员工作开展督促、检查和考核,严肃发展党员工作纪律,今后对存在审核把关不严、发展程序缺失等问题的相关责任人及时查处,确保我院发展党员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支部书记要借助党员发展大会和转正大会的机会对全体党员进行再教育,要求全体党员树立党员形象、发挥党员作用;要求全体党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要求全体党员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学习工作;要求全体党员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争做新时代合格党员。

       二、规定动作

      1.交纳当月党费。各支部党员要主动现场向党支部足额交纳当月党费,党支部安排专人填写党费证,做好党费收缴登记。

      2.组织开展学习讨论。围绕本月主题,结合支部实际和党员岗位职责,引导本支部广大党员展开学习讨论,进一步相互交流、提高认识、形成共识。

      3.讲授微党课。围绕主题内容开展讲党课,引导党员开展学习讨论。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鼓励开展普通党员轮流讲党课。讲党课要创新内容和形式,注重运用身边的人说身边的事,增强党课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三、基本要求

      1.各党支部、党小组要按照通知要求,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好当月支部组织生活,确保党员学习教育不断线。

      2.各党支部要进一步加强痕迹管理,重点是做好《党支部工作手册》《党员手册》《党费收缴记录》和《十九大学习笔记本》等,将主题党日的开展情况于3月上旬前录入“党员信息管理系统—组织生活记录模块”。


联系人:郑伟

联系电话:027-87556329

邮  箱:hustzw@hust.edu.cn





中共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