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岚 著:《命若朝霜:<红楼梦>里的法律、社会与女性》,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大学问”“女性史”系列,2025年1月。
作者简介
柯岚,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法哲学、法律史、法律文化。中国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常务理事。央视社会与法频道“法律讲堂”(文史版)资深主讲人,主讲系列节目《红楼梦成书传世之谜》、《铁腕雍正》、《红楼梦中的法文化》。近年来致力于从文史哲法多角度研究清代法律与社会,并向青年和社会公众传播传统法律文化。获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最具新媒体影响力”奖(2017)。入选教育部高校网络教育名师(2022)。著译有《红楼梦成书传世之谜》(独著,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17年版)、《法哲学中的诸神之争——西方法哲学流派述评》(独著,商务印书馆2021年版)、《美国危机》(托马斯•潘恩译著,上海三联书店2013年版,编译)。
陳惠馨序(摘录部分)
能够为柯岚教授新书「命若朝霜—《红楼梦》里的法律、社会与女性」作序是我的荣幸。《红楼梦》一书可以说是中国文学中最让人着迷且可以从各种不同角度讨论的文学巨作。据说每年关于红楼梦的讨论文献多达三千篇,但少有研究从法律、社会与女性的多维角度切入。主要原因在于红楼梦一书的故事中,牵涉到的法律不仅仅包括当代一般人所认识的清朝的刑法(大清律例),还包括吏部则例、户部则例等各种其他法规。而唯有对于清朝法律体系有较为完整认识的研究者,才能辨识出红楼梦故事背后隐含的清朝法律规范对于多数人民生命的影响。
柯教授的书用「命若朝霜」一词点出了《红楼梦》的作者书写这本书的重要目标之一。透过不同身分地位的女性的命运告诉我们清朝社会中不同女性的生命故事,也揭示社会中不同性别角色的处境。
柯岚教授透过这本书中的十二个主题,透过对《红楼梦》一书众多女性的生命故事的分析与描绘,让今日的读者可以更细致的认识距离今日已经有三百年的中国社会。她让我们清楚的看到:《红楼梦》作者无需使用控诉或辱骂的语言,就描绘出清朝被拐卖的人的悲惨命运。也让我们看到清朝社会中的科举制度以及对于官吏的管控制度,如何让一个原初或许有理想与坚持的读书人,为了求取功名,转变成为一个没有担当,愿意为有权有势的犯罪者掩盖罪恶且对于不幸者的命运视而不见的无品官员。
作为一个清代法制的研究者,我在柯岚教授的书中,看到她透过文学与性别的分析角度,运用《清实录》、《大清会典》、各种奏折与时人的研究等丰富文献,讲述了书中每个人物的生命故事,真实再现了清朝很多法律的具体运作,以及这些运作如何深深影响了人们的生命处境,也揭示了《红楼梦》作者是多么伟大的悲天悯人的文学家。这本书是一般读者了解《红楼梦》的重要书籍,也是了解清代法制的重要书籍。
我非常同意柯岚教授在本书自序中引用的毛泽东对于《红楼梦》一书的评价,这不仅仅是一部小说,这是一本细致的且精细的社会历史。在人类历史上很少有一本书可以书写几百人的生命而且各有角色与面貌。柯岚教授对《红楼梦》的分析能让《红楼梦》的伟大及其丰富意蕴更好地凸显与呈现。
(陈惠馨,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荣休教授,台湾地区著名法学家,德国雷根斯堡大学法学博士,主要研究领域为德国法制史、清代法制史、性别与法律。)
目 录
序(陈惠馨)
自序 《红楼梦》记录了宗法社会中的女性悲剧
第一章 甄英莲的命运与清代的司法黑暗
第二章 秦可卿之死与清代的亲属相奸罪
第三章 赵姨娘的诅咒与清代的巫术犯罪
第四章 宝黛悲剧与清代的婚姻继承法制
第五章 宝钗结局与清代的选秀制度
第六章 鲍二家的之死与清代的仆妇贞节
第七章 王熙凤管家与清代的宗族治理
第八章 探春治家与贾府的陋规
第九章 尤三姐之死与清代的定婚法制
第十章 尤二姐之死与清代的妻妾宗法
第十一章红楼伶人与清代的查禁女戏
第十二章 十二钗的结局与清代的籍没刑罚
后记
荐书语(以姓氏拼音为序)
本书是一部文学、历史与法律的跨学科研究之作,作者透过《红楼梦》这部百科全书式的文学经典,为我们展示了清代法律与社会的风貌,同时让我们对书中各色人物、尤其是女性人物的行为与命运,有了基于制度与文化的深刻理解。也是因为有这样的理解,作者笔端的同情与批判既内在于历史,又超乎时代。
——梁治平(浙江大学人文高等研究院中西书院&光华法学院全职兼任教授,《法律文化研究文丛》主编)
清代法律如何制度性地决定了女性地位的低下?这些深层的制度性缺陷又如何成为曹雪芹绝望的根源?就这些问题,作为法律学者的作者以其深切的同情,揭示了一个“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的女性命运世界。本书展示了作者纤细的文心、深邃的史识和深切的关怀。法律社会史角度的《红楼梦》解读,也许是作者对前辈学者萧公权、瞿同祖相关论著的呼应、补充。本书兼有法律史、社会史、政治史和文学的视角,它令人再次感觉,《红楼梦》是一本有情、可感、有细节的信史。
——林少阳(澳门大学历史系特聘教授,《南国学术》主编)
《红楼梦》研究著作早已汗牛充栋,柯岚教授立足「法学与文学」研究取径,再为红学研究提供新意与胜义。作为长年钻研清代法律与社会的法学家,柯岚教授渴望揭示《红楼梦》作者及书内人物如何自觉或不自觉地受到当时礼俗与法律的限制,还有他们对自己理解当时法律知识与社会礼俗的反思与批判。这是继萨孟武《红楼梦与中国旧家庭》之后,另一部能够深入考察清代性别、家庭以及法律、政治之间有机互动与复杂演变关系的难得佳著。
——邱澎生(上海交通大学历史系特聘教授,台北“中研院”史语所《法制史研究》总编辑)
法眼观红楼,厘清疑案罪因,莫过香尘落定时,冷观处见大悲悯;
律科说情纪,辨正陋规巫术,奈何花魄飘零久,平说中闻小惊雷。
——俞晓红(安徽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中国红学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