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有关工作规定,法学院组织材料审核专家小组对符合报考条件、提交材料完整的考生进行材料审核。按照学业经历情况(20%)、代表性科研成果(20%)、应届硕士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或往届硕士毕业论文(20%)、外语水平(10%)、专家推荐意见(10%)、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20%)等六个方面,评定材料审核成绩。
现公示确定进入综合能力考核的考生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3月21日-3月25日。
公示期间,考生可实名向学院监察组进行监督或申诉。
监察组联系人:王老师
邮箱:hust_wanghh@hust.edu.cn
法学院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