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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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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委员会关于在学生党支部和学生党员中开展评先表彰的通知

来源: 阅读:发布时间:2022-06-14编辑:唐柳

法学院各学生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加强学生党建工作,激励学生党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促进学生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引导青年大学生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为学校 70 周年校庆增光添彩,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经学院党委研究,今年“七一”前夕在全院学生党支部和学生党员中开展评先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类别及数量

1.先进党支部2个。

2.优秀共产党员20名,各支部按分配名额进行推荐(附件1)。

3.优秀党务工作者8名左右。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

申优学生党支部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根据学生特点,有针对性开展好思想政治引领,筑牢学生理想信念根基,教育引导学生听党话、跟党走;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发挥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带动身边同学;组织学生党员参与学生事务管理,支持、指导和帮助团支部、班委会以及学生社团根据学生特点开展工作;培养教育学生入党积极分子,按照标准和程序发展学生党员。所推荐的学生党支部,需认真做好“三会一课”、组织换届、党费收缴等基础党务工作。

(二)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共产党员从正式组织关系在学院党委的学生正式党员中评选。基本条件如下:

所推荐优秀学生共产党员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加强党的创新理论学习,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践行根本宗旨,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奋勇争先,无私奉献,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带动广大身边同学明确学习目的,完成学习任务;品德高尚,具有较强的先进性、广泛的代表性和较大的影响力,受到师生广泛赞誉。应当自觉、积极、认真参加党组织活动,自觉按时交纳党费。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

优秀党务工作者从各学生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委员、党小组长,党务部门工作人员等人员中评选,基本条件如下:

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创新理论,善于研究和解决新形势下学校党建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模范履行学校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师生,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党务工作成绩突出,在师生中威信高。应认真履行好日常党务工作,积极参与和组织各级党组织活动、志愿服务活动等。

三、评选办法及工作程序

(一)先进党支部评选

1.材料提交(612日至614日)。党支部根据评分细则(见附件4)准备相关材料,并填写登记表(附件 2),另附事迹材料一份(1500 字以内)。

2.综合评审(6 14日至615日)。学院党委将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束后进行优秀党支部答辩,由法学院党委对各党支部的表现进行评阅,根据各党支部建设情况与答辩成绩进行综合评价,最终选出2个优秀学生党支部进行院内表彰,按照排序顺序推荐1个学生党支部申报校级先进党支部,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

1.基层推荐(612日至614日)。各学生党支部正式党员根据评选条件参选,按照分配名额推荐(见附件1)。上报时应提交登记表(附件3),另附事迹材料一份(1500 字以内)。

2.综合评审(6 14日至615日)。学院党委将会对推荐的名单进行审查,提出学院建议表彰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各支部党员可在申请学院优秀党员的基础上申请校级优秀共产党员,学院将组织申请校级荣誉的学生进行答辩,根据党员事迹材料及答辩结果,最终推选1名申报校级优秀共产党员。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

1.基层推荐(612日至614日)。各党务工作者经所在党支部同意后根据评选条件参选。上报时应提交登记表(附件3),另附事迹材料一份(1500 字以内)。

2.综合评审(614日至615日)。学院党委将会对推荐参选名单进行审查,提出学院建议表彰名单(8名左右),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支部要加强组织领导,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谨负责的态度,认真把握推选条件,把政治标准摆在首位,坚持标准,认真把关。

2.坚持评选原则。评选活动要广泛发动各党支部和广大学生党员参与,要突出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做到每个典型都能经得起检验,要广泛发动学生党支部和广大学生党员积极参与,坚持自下而上、公开透明,广泛接受监督。

联系人:甘圆圆

联系电话:027-87556329

电子邮箱:hustgyy@hust.edu.cn




中共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2612


附件:

1.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2022年度“优秀共产党员”名额分配表

2.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 2022年度“先进党支部”登记表

3.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2022年度“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

4.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2022年度“先进党支部”评分细则

附件1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2022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号

支部名称

名额分配

1

法学硕士党支部

4

2

法硕(法学)党支部

2

3

法硕(实务)党支部

3

4

法硕(知识产权)党支部

2

5

法硕(财税金融)第一党支部

2

6

法硕(财税金融)第二党支部

2

7

博士生党支部

2

8

本科生第一党支部

1

9

本科生第二党支部

1

10

本科生第三党支部

1
















附件 2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2022 年度先进党支部

登记表

党支部名称


党支部书记姓名


党员人数






简 要 事 迹


基层




党支







意见

(盖章)








委 审




批 意

(盖章)










附件 3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2022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入党时间


奖项类别

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

工号/学号


所在支部


工作或 学习单位及职务


从事党务工作时间


(注:此栏请简要填写,不能仅填写“见附件材料”)



基层党支部意见



 (盖章)

院党委审批意见


 (盖章)
















附件4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2022年度“先进党支部”评分细则


原则上鼓励所有支部都参与评选,按照《通知》附件4准备材料,自评,并注明证明材料对应的得分内容,方便学院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