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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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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12月份党支部主题党日的通知

来源:通知 阅读:发布时间:2021-12-23编辑:唐柳

各基层党支部:

根据上级党组织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将2021年12月份党支部主题党日的学习内容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学习内容

1. 专题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是我们党在成立一百年之际,党领导人民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向着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重大历史时刻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继上月主题党日学习后,各党支部要继续温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要与党史学习教育的重点任务相结合,精心组织,引导广大师生把学习成果体现到爱岗敬业、拼搏奉献的实际工作中,转化为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的动力。(附件12、3)

2. 学习《中国的民主》白皮书。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2月4日发表《中国的民主》白皮书,全面总结中国的民主发展取得的显著成就,深入阐释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价值理念、制度程序、参与实践和世界意义。各党支部要引导广大师生深刻认识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附件4)

3. 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伟大实践中,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重大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全面反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一个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的科学理论体系,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各党支部、师生党员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鲜明特色、重大意义、丰富内涵、核心要义、科学方法、实践要求。

附件:学习链接及相关文件





中共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1年12月8日


附件:学习链接及相关文件

1.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

https://www.12371.cn/2021/11/11/ARTI1636625498968857.shtml

2. 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

https://www.12371.cn/2021/11/16/ARTI1637053281483114.shtml

3. 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的说明

https://www.12371.cn/2021/11/16/ARTI1637053491464119.shtml

4. 中国的民主-共产党员网

https://www.12371.cn/2021/12/04/ARTI1638593336023377.shtml

5. 法学院××党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月报表

附:学习要求

(与上月通知要求基本相同,变动之处请见红色字体标注)

一、基本环节

1.按月交纳党费。党员参加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时,应主动、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党支部应做好党费收缴登记。

2.讲授专题党课、微党课。围绕学习主题讲授微党课,党课、微党课要体现党性、政治性,可结合学习、工作、生活等实际。党课、微党课讲授方式可灵活多样。党员领导干部应带头讲党课,提倡支部党员同志积极讲授微党课。

3.集中学习讨论。围绕学习主题积极开展学习交流讨论,增强学习效果。党支部应做好会议记录,逐一、规范记录党员主要发言内容。

二、基本要求

1.各党支部、党小组要按照精神要求,结合支部和党员实际,认真组织,加强指导,抓好落实。各党支部要做好组织实施,注重提高主题党日的质量。每名党员都应自觉、积极、认真参加。

2.进一步严格和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坚持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坚持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做到入脑入心。

三、成果提交

请各党支部活动开展后三天内,将主题党日开展情况汇总填写《法学院党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月报表》(附件5),与开展成果一并发送至hustgyy@hust.edu.cn,截止时间2022年1月5日。邮件标题格式:党支部名称+12月主题党日开展成果。各项主题的不同文字、照片、视频等材料应进行分类打包并标注对应环节,汇总后发送。

联系人:甘圆圆

联系电话:027-87556329

邮箱:hustgyy@h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