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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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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院开展2021年1-2月党支部主题党日的通知

来源:通知 阅读:发布时间:2021-01-14编辑:唐柳


各基层党支部、党小组:

根据上级文件和通知精神,并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我院20211-2党支部主题党日的学习内容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 开展主题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二O二一年新年贺词精神。

O二一年新年贺词总结了2020年中国抗击新冠疫情、脱贫攻坚和携手各国抗疫的重大成果和伟大成就,显示了中国智慧与大国担当。各党支部和师生党员要认真学习领会新年贺词深刻内涵,感悟伟大抗疫精神,广泛交流思考体会,鼓足脚踏实地加油干的劲头,永葆初心、牢记使命、努力奋斗,共同迎接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用实际行动书写家国情怀与使命担当。

2.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精神。

党支部师生党员要认真做好学习教育,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要正确认识义务和权利的辩证统一关系,行使权利必须以履行义务、担当责任、遵守纪律为前提。把坚持义务和权利相统一作为党员权利保障应当遵循的重要原则,强调义务在先,要求广大党员切实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正确行使各项权利。

二、规定动作

1.交纳当月党费。各支部党员要主动向党支部足额交纳当月党费,党支部安排专人做好党费收缴登记。

2.依托“学习强国”网站或手机APP开展集中学习测试,有效开展理论学习

3.组织开展学习讨论。围绕本月主题,结合支部实际和党员岗位职责,引导本支部广大党员展开学习讨论,进一步相互交流、提高认识、形成共识。

4.讲授微党课。围绕主题内容开展讲党课,引导党员开展学习讨论。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鼓励开展普通党员轮流讲党课。讲党课要创新内容和形式,注重运用身边的人说身边的事,增强党课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三、开展要求

1.各党支部、党小组要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好当月支部组织生活,完成规定动作确保党员学习教育不断线。

2.各党支部要进一步加强痕迹管理,安排专人做好会议人员签到管理,重点做好记录工作。

3.各党支部要将主题党日开展情况汇总填写《法学院党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月报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ustgyy@hust.edu.cn

4.成果提交

各党支部要以多种方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围绕主题组织学习讨论,及时记录各支部传达学习情况和贯彻落实的举措成效。

鼓励支部勇于创新,各个支部用文字、图片、视频记录下党组织生活会的精彩瞬间。

请各支部活动开展后三天内,开展成果发送hustgyy@hust.edu.cn,截止时间2021年35。邮件标题格式:党支部名称+1-2主题党日开展成果。各项主题的不同文字、照片、视频等材料应进行分类打包并标注对应环节,汇总后发送

联系人:甘圆圆

联系电话:027-87556329

邮箱:hustgyy@hust.edu.cn

附件:学习文件及链接




中共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1114




附件:学习文件及链接

1.国家主席习近平发表二〇二一年新年贺词

http://www.12371.cn/2020/12/31/ARTI1609413305029488.shtml (共产党员网)

2.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zywj/2021-01/04/c_1126945275.htm?Baike (新华网)

3.法学院××党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月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