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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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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21年研究生德育助理招聘启事

来源:通知 阅读:发布时间:2021-09-10编辑:唐柳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推进实践育人,培养“有理想、有追求、有担当、有作为、有品质、有修养”的六有大学生,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研究生德育助理工作,根据校研(2017)5号文件《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德育助理管理办法》的精神,结合我院思想政治工作和研究生德育助理的实际情况,拟招聘7名研究生德育助理。

一、聘任对象及要求

(一)本院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优秀的硕士研究生。

(二)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具备良好的思想教育工作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三)具备学生工作经历,以党员骨干和学生干部为主。

(四)未被其它助教、助管岗位聘用。

二、聘任程序

(一)在德育助理岗位聘任工作小组领导下,根据学校下发指标,开展聘任相关工作。

(二)聘任流程为:岗位公布、个人申请、考核选拔、结果公示、上报备案。

(三)聘任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竞争上岗,择优聘用。

三、岗位职责与工作要求

研究生德育助理主要担任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协助完成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如下(实际分工以学院安排为准):

(一)拟招聘德育助理的纵向工作包括:

1.党建工作:参与研究生党建工作。抓好研究生党支部、团支部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以党建为核心,加强对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

2.资助工作:协助完成研究生“奖、勤、贷、助、补”相关的资助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研究生“三助”的聘任管理、评奖评优及助学贷款的有关工作。在此基础上开展资助诚信及感恩教育,加强资助宣传工作。

3.就业工作:协助完成研究生就业工作。做好研究生就业服务,及时提供就业信息、简历指导等;做好就业教育,开展就业动员、就业经验分享等工作;做好相关支持工作,就业数据整理、上报、分析,毕业鉴定、材料归档以及毕业生离校等工作。

4.宣传工作:协助完成学院宣传工作。对接学院新闻中心,负责学院官方网站、公共宣传区域、微信公众平台的管理、运营和维护;承担学院层面活动的采编和报道。为学院宣传工作有序进行提供保障,讲好法学院故事,传播好法律人声音。

5.学术交流工作:协助完成学院学术交流活动、学术讲座、学术会议的组织、筹办与财务报销。参与学院学科竞赛的发展,联系学生竞赛组织,引导协调学生竞赛活动。

6.共青团工作:协助学院团委开展共青团相关工作。指导研究生社团开展文化、学术、艺术等活动,发挥学生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引导研究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与自我服务。

7.博士生管理工作:负责博士研究生日常管理工作。了解和掌握博士研究生学术和生活情况,组织博士研究生开展各类文化、学术、艺术活动,努力帮助博士研究生解决实际困难,并按要求做好工作台帐。

8.心理工作:协助学院做好学生心理服务工作。以心理健康服务为中心,摸排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建立“个人-班级-学院”的心理健康问题垂直反馈机制;组织学院心理委员培训;定期开展针对性心理讲座;组织开展辅导员值班制心理咨询服务,为学院营造良好的心理健康环境。

(二)拟招聘德育助理需明确服务对象,参与所服务学生群体的日常事务管理。其工作内容包括:

1.参与研究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利用自身融于广大研究生的优势,将思想政治教育与研究生的生活学习相结合,有针对性的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依托学生党支部、研究生会、团支部等组织,积极发动研究生进行自我教育;组织和指导研究生班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教育活动,努力引导研究生学好马克思主义理论课。

2.参与研究生生活管理。熟悉所负责年级或班级研究生的基本情况,了解研究生的思想动态。在此基础上,及时掌握研究生干部、骨干和个别同学的全面情况。针对个别同学深入细致地开展工作。遇有重要动态或情况,及时报告,并配合校院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各类突发意外事件。

3.参与研究生人才培养管理工作。配合院系业务部门和教研组,参与做好所负责年纪或班级研究生的入学教育、学术引导、社会实践、中期考核、奖学金评定、违纪处理、就业引导等各项工作。

4.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时间与待遇

(一)研究生德育助理的聘期至少为一年。

(二)研究生德育助理每周的工作时间不少于18小时,办公地点在学院办公室。

(三)研究生德育助理每月基本工资为800元/月(每年按照10个月发放)。在每学期末的德育助理考核完成后,将会发放相应的额外津贴。

五、考核与管理

(一)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德育助理考核办法》(校研〔2017〕9号)和《法学院研究生德育助理考核办法》的要求对研究生德育助理进行考核,由研究生工作部、学院和研究生共同参与;对于考核结果及聘任事宜由学院办公室发文公告。

(二)研究生德育助理每月发放基本津贴,每半年考核一次,按考核结果发放绩效津贴,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类,每月绩效津贴分别为600元、400元、200元、0元。

(三)对考核优秀者,根据实际情况每年给予一定的奖励,从学院研究生资助资金中发放,并在就业时由党委组织部、研究生工作部门等部门出具推荐函向单位重点推荐;对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并取消聘用资格。

(四)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学院将直接解除聘用关系:

1.不能履行岗位职责;

2.受严重警告以上纪律处分;

3.因工作疏忽造成重大影响。

六、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有意向申请的同学,请下载填写《法学院德育助理申请表》后发送至2997121446@qq.com,截止时间2020年9月12日中午12点。选拔流程分为四个阶段:简历筛选、面试考核、上报院党政联席会、公示结果。后期相关工作均会公布在学院网站及宣传栏中,敬请关注。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