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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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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5月份党支部主题党日的通知

来源:通知 阅读:发布时间:2021-05-15编辑:唐柳

各基层党支部:

根据上级党组织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将20215份党支部主题党日的学习内容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 学习内容

1.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2021年4月16日中共中央发布《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附件1。《条例》坚持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对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体现了近年来高校党建工作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是新时代高校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

2.推进落实党史学习教育。

按照《关于在全校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校党〔2021〕18号)和《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学习工作方案》(校学组发〔2021〕1号)的工作安排,推进落实党史学习教育。特别是推进落实“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专题学习。

附件:学习链接及相关文件



中共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1年515


附件:学习链接及相关文件

1.《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http://www.12371.cn/2021/04/22/ARTI1619087467469356.shtml (共产党员网)

2.法学院××党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月报表




附:学习要求

(与上月通知要求基本相同,变动之处请见红色字体标注)

基本环节

1.按月交纳党费。党员参加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时,应主动、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党支部应做好党费收缴登记。

2.组织集中测试。重点结合下发的《党员学习手册》开展基本知识学习,在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开展测试,检验和巩固学习成效。

3.讲授微党课。围绕学习主题讲授微党课,微党课要体现党性、政治性,可结合学习、工作、生活等实际。党课讲授方式可灵活多样。提倡支部党员同志积极讲授微党课。

4.集中学习讨论。围绕学习主题积极开展学习交流讨论,增强学习效果。党支部应做好会议记录,逐一、规范记录党员主要发言内容。

、基本要求

1.各党支部、党小组要按照精神要求,结合支部和党员实际,认真组织好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注重提高质量,确保党员学习教育不断线。

2. 进一步严格和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坚持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真正做到学习入脑入心。

三、成果提交:

请各党支部活动开展后三天内,将主题党日开展情况汇总填写《法学院党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月报表》(附件2),开展成果一并发送hustgyy@hust.edu.cn,截止时间2021年66。邮件标题格式:党支部名称+5主题党日开展成果。各项主题的不同文字、照片、视频等材料应进行分类打包并标注对应环节,汇总后发送

联系人:甘圆圆

联系电话:027-87556329

邮箱:hustgyy@h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