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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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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法学院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来源:通知 阅读:发布时间:2018-11-21编辑:郑伟

筹备召开各院系研究生代表大会是广大研究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有利于加强我校各院系研究生会的建设,进一步推动研究生各项工作的开展,维护研究生正当权益,活跃和丰富研究生学习、工作和生活。经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批同意,学院党委指示,我院将于2018年11月29日(星期四)19点召开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

一、 推选院研代会代表

1.研究生代表入选条件:具有正式学籍,思想政治素质高,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遵守校纪校规,综合素质较高,为广大研究生所信任,有较强的参事议事能力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各班班级代表及研究生学生组织代表名额见附件1,其中班级代表中人数超过1人的,须男生女生均有,且中共党员比例不低于50%,应充分涉及学生干部、党员、群众、少数民族等,并填写完成附件2。

2.研究生代表为法学院广大研究生的代表,由班级研究生代表和学院各研究生学生组织代表组成。代表应当深入了解同学需求和问题,并于2018年11月29日准时参加法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全体代表要自觉遵守大会各项规定,认真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积极参加大会安排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大会各项任务,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会议闭幕后,各代表应及时向所在班级或学生组织里的广大青年学生传达会议主要精神,积极配合院系研究生会做好宣传、贯彻、落实等有关工作。

二、 提案征集

为进一步推动研究生各项工作的开展,维护研究生正当权益,活跃和丰富研究生学习、工作和生活。现面向全院学生征集提案,提案内容包含以下5个方面:

1.学院教育管理方面:导师培养效果监督与交流机制,对学生的教学及就业指导,明确交流频率与交流内容等;国内外高校交流合作机制;心理健康教育等。

2.学风及学院文化方面:学术诚信教育;文艺体育活动等;学生组织开展活动经费及硬件条件等;

3.个人培养发展方面:公派留学问题;校友及社会资源;暑期挂职锻炼活动;为研究生提供更多的企业实习机会,配置企业导师等;

4.生活和后勤方面:校园基建方面;学院教学硬件设施;学院院楼自习室设置;宿舍基础设施建设等;

5.其他方面:研究生补助等;


请各班班长及各学生组织负责人于2018年11月24日19点将班级(学生组织)代表名单(附件2)及提案汇总表(附件3)提交至法学院研究生会官方邮箱hustfyh@163.com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学工组

二0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