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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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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院徽、院训” 征集大赛的通知

来源:通知 阅读:发布时间:2018-04-09编辑:郑伟

关于开展“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院徽、院训” 征集大赛的通知

一、指导思想

院徽、院训是学院的重要标识,也是学院历史和文化的浓缩,更是学院精神风貌、办院理念和人文精神的具体体现。为进一步内聚合力,外树形象,深入挖掘并提炼我院的内在精神和办学理念,增强学生与教职工的集体荣誉感、责任感和归属感,特面向在校师生、校友以及对法学院热切关注的社会各界人士,开展法学院院徽、院训征集大赛,丰富学院文化建设,打造别具一格的法学院标识。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

承办单位:法学院研究生会、法学院学生会

三、参赛形式与参赛对象

本次征集大赛根据参赛对象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形式,主要分为两个阶段进行,其参赛对象、大赛时间节点及参赛流程如下:

第一阶段:面向华中大法学院全体在校师生(2018年4月-5月中旬)

     2018年4月上旬    比赛开始

     2018年4月20日至4月29日    提交作品

     2018年5月上旬    网络评选+专家评审

     2018年5月中旬    第一阶段评审结果发布

第二阶段:面向华中大法学院校友、对华中大法学院热切关注的社会各界人士及第一阶段参赛选手(2018年4月-6月下旬)

    2018年4月上旬    比赛开始

    2018年5月17日至5月26日    提交作品

    2018年5月末至6月中旬    网络评选+专家评审

    2018年6月下旬    最终评审结果发布,确定院徽、院训

注:每一个阶段均会在投稿时间结束之后设置网络线上投票,选出“最具人气奖”;参加完第一阶段比赛的作品可以再次投稿到第二阶段继续进行比赛(第一阶段的比赛会在第二阶段的截止投稿日期前结束)。

四、作品要求

(一)院徽

1.底色和图案搭配要庄重典雅,寓意深刻,主题鲜明,能够突出法学院的学科特点,涵盖本学院的人文与历史特色。

2.采用彩色图形设计,颜色种类不限;具有一定的构图规则,构图创意独特;应具有视觉冲击力强,标志性强的特点,易于识别和记忆。

3.图形适合平面宣传的各种用途,方便在不同载体和环境中的制作和运用,同时能以不同的比例清晰显示。

(二)院训

1.能够体现学院的价值核心和文化特色;

2.训词简洁,寓意明晰,立意高远,具有法学的专业特征。一般由2至4个词组组成(8—16个字),须附有释义或说明(500字以内),如有典籍出处请注明。

五、      参赛办法

1.报名方式:作品提交之时视为自动报名。

2.作品提交方式:参赛者自行将参赛作品提交至大赛邮箱fxyxwzx@hust.edu.cn

第一阶段(面向华中大法学院全体在校师生):时间为2018年4月20日至4月29日

第二阶段(面向华中大法学院校友、对华中大法学院热切关注的社会各界人士及第一阶段参赛选手):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至5月26日

3.参赛者可单独或组队参赛,团队成员不得超过2人

六、      奖项设置

第一阶段:(2018年4月-5月中旬)

院徽:最佳设计奖1名(Kindle X 咪咕1台);

          最具人气奖1名(1TB移动硬盘1个);

          优秀奖3名(64GB USB3.0 U盘各1个);

院训:最佳设计奖1名(Kindle 1台);

          最具人气奖1名(小米蓝牙音箱1个);

          优秀奖3名(32GB USB3.0 U盘各1个);

第二阶段:(2018年4月-6月下旬)

院徽:最佳设计奖1名(新款9.7英寸  iPad 1台 );

          最具人气奖1名(Kindle X 咪咕1台);

          优秀奖3名(小米蓝牙音箱各1个);

院训:最佳设计奖1名(Kindle X 咪咕1台);

          最具人气奖1名(1TB移动硬盘1个);

          优秀奖3名(小米方盒子蓝牙音箱各1个);

七、      参赛须知

1.院徽可用电脑设计,也可画成彩色草图拍照上传,院徽参赛作品必须附作图说明(另附纸,不多于500字),院训应附有释义或说明(500字以内)。

2.电子邮件请注明“法学院院训征集”或“法学院院徽征集”字样,投稿者请注明作者姓名以及联系方式。

3.作品应为未公开发表的原创作品,并且设计的徽标不得对他人的注册商标,外观专利设计及受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其他文本构成侵犯,如涉及抄袭,侵权等行为由作者自行承担责任。

4.作品一经采用,其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所有,本院拥有对作品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以及享有对最终选定的院徽、院训的所有权、使用权等法律所规定的各项权力。

八、联系方法

法学院研究生会 联系人:

刘  伟 15927681068   俎  航 15538081983   陈雅文 13129969591

法学院学生会 联系人:

胡杨涛 18067512785  范迩千 18086538953  刘章旭 13692126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