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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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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第二届校友会理事会换届公告

来源:通知 阅读:发布时间:2017-09-30编辑:郑伟

尊敬的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各界校友:

为加强校友之间、校友与学院之间、校友与在校生之间的联系与交流,经华中科技大学校友总会批准,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校友会于20131月正式成立,并召开了第一届校友代表大会,会上推选成立了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校友会第一届校友理事会。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校友会章程(暂定)》中理事会任期的有关规定,今年法学院第一届校友会理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现进行换届改选工作。相关换届改选信息如下:

 

一、法学院第二届校友会理事会人员构成

新一届校友会理事会设名誉会长若干名、会长1名、常务副会长1名、副会长10-20名、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10-20名、理事50-100人。

 

二、法学院第二届校友会理事会理事候选人选拔标准

1、热忱参与法院校友工作,能保证一定时间精力投入,愿意为母校和校友服务,并积极推动校友工作的顺利开展;

2、在周围同学或者社会中有较高公信力和影响力的校友优先考虑;

3、为学院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校友优先考虑。

 

三、法学院第二届校友会理事会换届改选流程

1、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推选方式:自荐与推荐

1)自荐;

2)第一届校友会理事会成员推荐;

3)各年级/班级联系人推荐;

4)学院教职员工推荐;

5)学校各地方校友会法学(律)分会(联谊会)推荐;

6)法学院校友会秘书处推荐。

2、理事会理事候选人资料提交

请下载并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第二届校友会理事会成员推(自)荐表》,于20171030日前任选以下三种方式之一提交推选材料或信息:

1)电子版提交:邮箱hustlawxy@126.com;

2)纸版提交(快递、现场提交):

: 湖北省武汉市珞喻路1037号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校友会秘书处(东四楼111

编:430074 联系人:郑伟 话:027-87556329

3)电话推(自)荐: 电 话:027-87556329

3、甄选

根据改选标准,由校友会秘书处统一汇总推(自)荐情况,并将推(自)荐汇总名单提交法学院校友理事会换届委员会商议,并由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核,形成法学院第二届校友会理事会理事候选人名单。

4、公示

20171110-15日将法学院第二届校友会理事会理事候选人名单在法学院网站(law.hust.edu.cn)公示。公示结束后由法学院校友会秘书处汇总公示情况报法学院校友会理事会换届委员会和学院党政联席会,并由学院主持召开第二届校友会换届大会,宣布新一届理事会理事成员,完成两届理事成员正式交接。

欢迎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各界校友积极自荐、推荐!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校友会理事会换届委员会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校友会

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