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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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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赴台湾大学法学院交流生选拔通知

来源:科研与外事办公室 阅读:发布时间:2017-01-12编辑:

2017年度华中科技大学与台湾大学国际交流生合作项目启动,即日起开始2017年9月-2018年度3月赴台湾大学进行交流学生的报名及选拔工作。 1.选拔范围:法学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读法学硕士、法律硕士,本科生(大四除外)。 2.报名条件: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在读期间法学专业课成绩优异优秀。 3.选拔原则:本着程序公正与择优录取原则进行遴选工作,选拔能代表法学院乃至学校的实力、进取精神与影响力的学生。尽力实现如下目标:巩固已有对外交流学生项目的平台,扩大对外交流渠道,提升法学院乃至学校的声誉。 4.程序:遴选程序分初试与复试。对报名合格者由评审委员会进行择优录取。 5.请有兴趣的同学持学生证、语言证书等到法学院203办公室报名 6.报名时间:2017年1月12日-2月18日 科研与外事办公室 2017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