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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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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研究生会表彰评分细则

来源:学工组 、研究生会 阅读:发布时间:2016-04-14编辑:

为了表彰学生会各部门在过去的一学年当中为学院所作出的贡献,同时,为了激励学生会各部门努力勤勉的工作,树立兢兢业业,大胆创新,乐于奉献的工作作风,以促进学生会更好、更快地发展,增强和扩大学生会在学生群体中的影响力,法学院学工组决定表彰在2014-2015年学年度表现优异的部门及个人,特制定本条例。 一、奖项设置: 杰出部门奖(3个) 最佳组织奖(1个) 最佳贡献奖(1个) 最佳实干奖(1个) 最佳编辑奖(1个) “干部之星”荣誉称号:部长(4名) “服务之星”荣誉称号:副部长(5名) 二、评优标准及条件: 杰出部门奖(3个): (1)准时上交工作计划与总结,完成质量好; (2)在一年的工作中表现尤为突出,在规划、组织、效率、成效方面取得杰出成绩,能够很好培养助理能力,形成强而有力的团队,能够认真负责的完成上级交予的各项工作; (3)能与其他部门融洽相处和部门风气,在工作上团结协作;具有强烈的集体意识。 (4)在学年工作中,为学院赢得荣耀,提升学院形象。 最佳组织奖(1个): (1)准时上交工作计划与总结,完成质量好; (2)活动(或工作)的前期筹划工作严谨缜密,工作和人员安排合理。 (3)活动(或工作)过程中组织工作井然有序,工作效率高 (4)学生群体对活动(或工作)的反映热烈; 最佳贡献奖(1个): (1)相关活动的出勤状况良好:没有无故迟到、无故缺席、病事假情况; (2)准时上交工作计划与总结,完成质量好; (3)对学院或学生会的工作(或活动)起到推动性作用(或为学院争得荣誉); (4)工作中兢兢业业,认真致力于学生会或部门工作(或活动)的更好运转 最佳实干奖(1个): (1)相关活动的出勤状况良好:没有无故迟到、无故缺席、病事假情况; (2)准时上交工作计划与总结,完成质量好; (3)工作中扎实肯干,积极努力,态度端正,认真负责,平时积极配合、协助其他部门的工作。 最佳编辑奖(1个) (1)具有丰厚的文字功底, 时间、地点、人物、事件是客观的、真实的,文章内容完整; (2)主体突出,图像清晰,构图完美,镜头运动平稳,画面表现力强; (3)保证稿件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者。 “干部之星”称号: 部长(4名): (1)在部门工作上表现突出,积极负责,态度端正,能够起带头作用,积极调动部门的工作氛围; (2)能自觉有效的配合学院或学生会其他各部门的工作; (3) 例会及相关活动的出勤状况良好,工作计划与总结准时上交,质量好; “服务之星”称号: 副部长(5名): (1)在部门工作上表现突出,积极负责,态度端正能够起带头作用,积极调动部门的工作氛围; (2)团结部门内部成员,服从部门的安排,及时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评选规则: 1、学生会成立部门表彰评审团(评审团由学院老师和主席团组成)。 2、部门评优中各个奖项候选名单由评审团根据各个部门的性质和全年的工作表现而提名产生候选名单; 3、“干部之星”候选名单:学生会所有符合评优条件的部长,由主席团提名,共4名。 4、“服务之星”候选名单:由各部部长根据副部长在学年的工作表现提名,各部门可提名多位,共5名。 5、部门评优、“干部之星”及“服务之星”采取评分制,其评分规则为:每个奖项都有各自的评分标准,评分结果由学院老师评分(50%)+主席团评分(50%)组成。 6、每个奖项中有关例会及相关活动的出勤状况以办公室的记录为依据,工作计划与总结完成情况由主席团根据部门年度总结和实际情况评定。 7、评选结果将在“华中大法律网”网站主页上公布获奖的成员名单,评优结果将计入研究生学分成绩考核。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学工组、研究生会 二零一六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