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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公法之治

来源:华中大法律网 阅读:发布时间:2014-04-12编辑:

主 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公法之治 主讲人:杨海坤 时 间:2014年4月13日(星期日)下午2:30-5:00 地 点:法学院204会议室

主讲人简介:

杨海坤教授是国内著名的行政法学专家,曾任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院长,宪法与行政法学学科带头人,现任山东大学人文社科资深教授。

杨海坤教授担任的主要社会兼职有: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江苏省法学会常务理事、江苏省行政法学会总干事、全国政协委员,并担任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国家行政学院等校兼职教授或客座研究员、江苏省人大立法咨询员、苏州市人大和政府法律顾问等。

长期以来,杨海坤教授一直致力于宪法与行政法学的研究,并出版《中国行政法基本理论》、《市场经济、民主政府和法治政府》、《中国行政程序法典化》、《跨入21世纪的中国行政法学》、《跨入新世纪的中国宪法学》、《宪法学基本论》、《宪法基本权利新论》、《中国行政法原论》、《中国行政法基本理论研究》、《中国特色政府法治论》等著作和教材20多部。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法学》、《法学评论》、《法学家》、《法制日报》等期刊和报纸上发表学术论文400余篇,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的论文就有70多篇。

杨海坤教授的学术观点影响颇大,早在20世纪80年代末期,杨海坤教授就十分敏锐地“发掘”了“行政法理论基础”这一重大课题。他认为,中国行政法学的理论基础可以概括为:政府由人民产生、政府由人民控制、政府为人民服务、政府对人民负责、政府与公民关系平等化这五个方面,并由这五个方面构成一个完整的有机联系的整体,从而成为中国行政法学的理论基石。后来,他又将其进一步修正、发展为“政府法治论”,其核心思想由五句话组成:政府由法律产生、政府由法律控制、政府依法律管理并为人民服务、政府对法律负责、政府与公民法律地位平等。“政府法治论”可以认为是建设法治政府的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