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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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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级在职法律硕士校内班入学复试通知

来源:法硕中心 阅读:发布时间:2013-01-15编辑:

2012年在职法律硕士考生:

我校2012年在职法律硕士复试录取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时间

校内复试点:2013年1月22日上午8:30

其他教学点具体复试安排另行通知

二、复试分数线的划定

2012年在职法律硕士复试分数线为:总分≥175分,英语≥30分,按1:1.2的比例进行复试。

三、校内班复试考生名单(共35人)

陈李虹 邱琼涛 刘洪涛 王 伟 刘会胜 秦德志 李 虎 章 娟

赵健桥 吴 静 曹 薇 代文涛 沈青青 张彩红 李秋实 赵 胤

李红艳 何勇飞 刘天虹 汤霞霞 章保琴 向 晨 熊 威 冯砚迪

李 萱 关国祥 刘 亮 徐 庚 许 露 方 伟 唐祖尧 刘 阳

张 伟 胡 迪 周克非

四、复试资格审查

(一)复试需携带的证件、材料

考生参加复试须携带的证件和材料包括:

1、全国联考的准考证件和有效身份证件

2、本科毕业证(有学位证的也请带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报名资格审查表原件一份

请考生特别注意:报名资格审查表的考生照片上和单位审查意见栏中均必须加盖本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其中公检法单位的考生还必须在单位审查意见栏加盖本系统省级主管部门公章。请各位考生在复试前抓紧办理并按时提交,逾期不候,因此而影响录取的,责任自负。

4、学历证书论证报告

详细要求见附件“在职法硕复试认证学历通知”

5、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

(二)违规处理

考生提供虚假信息,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含电子档案)等材料,或不能提供合格资格审查材料的,均属违规行为。上述行为在录取前发现,学校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上述行为在录取后学位申请前发现,学校取消录取,其录取通知书无效并予以没收,同时,其所修课程学分无效、所交有关费用不予退还,并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上述行为在授予学位后发现,按照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予以撤销学位。学校将向其所在单位通报违规及处理情况。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复试具体安排

校内教学点复试安排:

2013年1月22日上午8:30-9:00,考生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地点:法学院117办公室

2013年1月22日上午9:00-12:00,分小组复试(专业面试)

2013年2月22日下午14:00-16:30,政治笔试

六、复试方式及复试内容

1、专业面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综合测试

考核要点:教育与工作背景、思维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语言及综合归纳能力、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相关职业技能及综合应用知识的能力、综合印象及相关业绩、基本政治态度及道德品质。每人大约20分钟。

2、政治理论笔试

考核要点:能准确地再认或再现有关的哲学、历史、经济和政治等方面的知识;正确理解和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中有关范畴、规律和论断;运用有关原理,解释和论证某种观点,辨明理论是非;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和方法,比较和分析有关社会现象和实际问题;结合特定历史条件或国际、国内政治经济生活的背景,综合认识和评价有关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准确、恰当地使用本学科的专业术语,文字通顺,层次清晰,有论有据,合乎逻辑的表述

3、成绩算法

入学总成绩=全国联考成绩* 70% + 专业面试成绩 * 20%+政治笔试成绩*10%

请各位考生按时参加复试。

预祝大家复试顺利通过!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2013年1月15日

附件:2012级在职法律硕士入学复试时提交学历认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