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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岚教授受邀赴中国政法大学开展讲座

来源:新闻中心 阅读:发布时间:2023-10-05编辑:唐柳

9月25日,我院法律史教研室主任、央视《红楼梦中的法文化》主讲人柯岚教授受邀在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清律读书会开展讲座。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副教授李典蓉主持讲座,故宫博物院研究馆员张剑虹、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副所长石中琪研究员、北京外国语大学艺术研究院院长助理授张帆副教授作为与谈人参与讲座。



讲座采取“线上+线下”方式,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副院长顾元教授、陈煜副教授、张京凯老师,台湾地区著名法学家、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前院长、台湾地区中国法制史学会前理事长陈惠馨教授,以及来自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故宫博物院、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复旦大学、吉林大学、华中科技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台湾政治大学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100余名师生参与了研讨。

本次讲座主题为“法制史视野中的红楼十二伶”。柯岚认为,《红楼梦》中的女伶人是中国古代最后的女伶人的缩影,《红楼梦》关于女伶人的记叙是关于女性社会史的经典书写。18-19世纪女伶人在中国合法的戏剧舞台上消失了,近代以后女伶人才再度兴起。



讲座分为五部分:中国古代的官营伶业、清初官府停用女伶与家班的兴盛、十二伶是贾府最低贱的人、雍正除豁乐户的改革与《红楼梦》中的记录、雍乾年间查禁女戏与十二伶可能的命运。柯岚指出,中国古代以奴隶作为乐工,或可视作优伶之起源。自唐朝开始,法律上系统区分良贱之别,优伶是贱民中最受歧视的群体,女优伶则处于贱民歧视链的底端。明清之际对优伶歧视的加深,或许发端自理学对禁欲之推崇及优伶演出的流动性。而明清伶业的兴盛,更衍生出为官府服务的官营伶业,如教坊司、遇有祭典贺礼所征用的伶人,及编入乐籍者。清朝入关伊始,本不欲在宫廷中任用女性伶人,其间政策反复,最后确定了女性为优的禁令,并逐渐扩张至全国各地。而“红楼十二伶”便可视作清前期贵族家班女伶的样板之一。《红楼梦》中贾府家班的两次被解散,印证了雍正乾隆朝除豁贱民和查禁女伶的法律改革。红楼十二伶是中国古代最后的女伶人的缩影,她们经历了从朝廷到豪门,再到民间游荡演出,直到被全国各地无情地驱逐从而从公开的舞台上销声匿迹,乾隆帝终于完成了“乾隆无一女乐”的伟业,而在这伟业的背后,则是女伶人们十分艰难的转变。直到新中国彻底的社会改造之后,伶人的社会地位才得以提高,成为受尊重的人民艺术家。

与谈环节,张剑虹指出清代对伶人的禁止,不仅限于女伶登台演出之禁,同时还反映在京城戏院建设之禁及旗人观戏之禁等多个维度,是一场综合性的整俗政治运动。此外,除对优伶的禁限之外,清朝官方还曾采取多种手段整顿风俗,既有戏剧之禁,亦有小说之禁,涉及精神文化领域的各个方面。与此相对,皇帝及其亲属本身却乐于观戏,甚而在皇家园林建设多个戏台,以孚其娱乐之需。这种宫内宫外的反差,亦使得宫廷戏曲研究成为了宫廷历史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

石中琪认为,柯岚的解读首先能让读者更为全面的认识《红楼梦》成书的时代文化背景,因而也能更为深刻的理解小说中人物的处境、命运与小说的思想内涵;其次,柯岚的研究更好地佐证了《红楼梦》集传统文化之大成,是媲美于“汇集法国社会全部历史”之《人间喜剧》一样的伟大文学经典;此外,柯岚的考察,具有法学与文学双向度互动的思路与视角,对红学研究也特别具有方法论的启示意义。

张帆对柯岚在讲座中展示出的戏曲史专业知识表示了赞赏,他从戏剧历史的角度回顾了明清之际优伶与戏剧相关政策之演变,及多种戏剧的特殊形态,并补充介绍了优、伶、娼、妓等语词的肇端与演变。此外,他还举元杂剧中优伶相关的故事为例,与柯岚教授讲演中有关伶人贱民身份的内容相互印证。

陈惠馨认为柯岚为我们揭示了从法律史角度切入《红楼梦》及其他中国传统文学著作,进行法律与文学之汇通研究的可能性。同时,亦将一板一眼的刑科题本与生动的文学创作相互印证,从《红楼梦》中挖掘出了社会对雍正年间刑事政策之变迁的回应。今天的研究亦足以反映,《红楼梦》揭露出了清代的一些法律在社会中的运作情况,可以成为未来学者进行法律史研究的素材。

陈煜提出,过去的许多法律史学者在论及《红楼梦》时,往往将其视作观点之例证,而非基于《红楼梦》文本本身进行法律史学的论述,而柯岚的研究则弥补了这一学术上的空缺。与此同时,他还认为,就法律史学而言,以文学作品为对象的研究中,针对作者为何意欲写就文字之研究,应当优先于考察文字本身所传达的意义。

顾元于柯岚的前期研究成果,表达了对柯岚研究视角的赞誉。他指出,不论是法社会学,抑或是法律史学,皆可从中国的传统文学中汲取营养,寻找研究问题。而柯岚教授关于伶人的研究,亦颇具发展性,可以推广至民国时期,甚而达于建国之后,进而回应当今之世,譬如明星何以受到如此追捧等诸多现实问题。

柯岚对与谈人提到的“俳、优、娼”这一话题作出了回应,并且提到她对《红楼梦》的研究,植根于对此书的热爱,更期望能推广与普及《红楼梦》的阅读,传播中国的古典文学。

李典蓉总结谈到,《红楼梦》能为研究清代的很多法律问题提供丰富的素材。同时,她对线上聊天室的问题也作了回应。


柯岚与参会老师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