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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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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学者邓正来先生做客法学讲堂

来源:华中大法律网 阅读:发布时间:2010-06-08编辑:

6月8日下午,复旦大学特聘教授、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院长、当代中国研究中心主任邓正来先生应邀做客我校第50期法学讲堂。邓教授作了题为“全球化时代的法学研究”的学术演讲,由我院院长易继明教授主持,李红海教授、成凡教授、杨昂博士与院科研外事办相关人员等参加本期法学讲堂。

逾两个小时的演讲中,邓教授主要剖析了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中国近三十年发展的经验背景,揭示出中国近三十年法学学科发展的三大主要问题,进而分析了我国法学学科发展应予以充分重视的发展路径问题。 对全球化的时代背景,邓教授主要从结构性脉络、思想性脉络两大层面予以了解析。其一,结构性脉络主要是就中国与世界的结构关系而言。1840年后,中国开始被动进入到世界游戏中,但这并不等于中国进入了世界结构,因为中国没有对世界规则的发言权。而自1978年(特别是加入WTO)后,中国才真正开始进入到世界结构中,为此不得不接受既有的规则,付出巨大代价。其实,世界结构之中还另有结构,即“中心”与“边缘”结构,中国虽然获得了对世界规则的发言权,却未必有能力发言,未必有能力从边缘走向中心,更遑论对中国的理想图景,乃至世界的理想图景做出贡献。其二,思想性脉络主要是就中国对思想本身的贡献而言。自鸦片战争以来,中国的先贤们固然做出了一定贡献,但他们更多的是拿西方的各式理论来衡量中国的现实,或者拿中国古代的思想考量当下,却唯独不对我们生活于其间的当下中国的实际秩序予以理论关注。中国的众多学者试图用西方的理论或中国古代的理论来思考当下,却唯独不对这种“思想的根据本身”进行思想,他们一定程度上丧失了想象力。他们不思想中国的理想图景在何方,因为他们将西方的昨天、今天当成了我们的明天。 中国近三十年发展的经验是独特的,邓教授指出西方的理论无法解释中国的发展,而中国本身也没有合适的理论来解释。西方从不认为自身的制度是最好的,但到了中国却成为了最好的。邓教授质问中国近150年间是否存在自己的哲学,是否存在自己的法学?其实,西方的理论为中国的发展并没有做出多大贡献,中国的发展更多靠的是“生存性的智慧”。“relation”在西方是“关系”的意思,而中国的“关系”则与西方的含义有天地之别,万不可再用西方的理论叙事来解释中国。通过对“生存性的智慧”本身进行研究,才可能从根本上做出理论贡献,进而与西方理论进行对话,在国际舞台上发出中国的声音。进而思想“思想”本身,构建出中国的理想图景,再进一步构建出世界的理想图景,参与世界规则的制定,这才是作为主体性的中国应该的行为方式。 中国近三十年法学学科的发展,是离不开上述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与中国经济发展的经验背景的。邓教授指出中国的经济发展若没有中国法律观念的转变,没有制度变革,那是不可能实现的。但中国的法学发展存在三大问题:一是“西方化问题”,即以西方的理论作为中国当下问题解释的判准,而压根不思想西方理论这一“思想根据”,邓教授举西方理论无法解释的“一国两制”为例进行了说明;二是“唯学科化问题”,即将作为整体呈现的问题人为地分为各个学科进行研究,而忽视了问题的“整体性”与“共时性”,其实问题总是以整体的方式呈现出来,并不存在单一的学科问题,而且往往各问题可能同时存在于某一现象中,邓教授以法学界研究路径中的“生存权”与“环境权”为例进行了说明;三是“狭隘的知识主义倾向问题”,现代性知识破除了传统的“因果律”,使得“因未变而果变”,社会生活的不可预期性大幅度增加,另一方面,“以人为本”的现代性法学知识却仍不能容忍自然与人同为主体,因而,我们要破除狭隘的知识主义倾向,以全球化的视野来考察社会事实。

精彩的演讲后,邓教授与各位同学进行了耐心交流,最大限度地为同学们答疑解惑。邓教授主要解答了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学术研究的学科化问题、学术研究的实用性问题、中国发展是否存在一种潜在的实用主义哲学指导问题、如何进行整体性的学术研究问题等。

最后,我院院长易继明教授对整场讲座进行了总结,并感谢邓教授带来的精彩演讲,欢迎邓教授多来做客华中大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