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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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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胜于救灾

来源:华中大法律网 阅读:发布时间:2011-06-20编辑:

6月16日下午,在东四楼204会议室,法学院请来湖北省消防协会科普委员会曾常云教官为全院老师做消防培训讲座。讲座由法学院党总支副书记王干主持。法学院党政领导及全体在校老师参加了讲座。 曾常云教官在一个小时的演讲过程中,给大家详细讲解了许多消防知识。他指导大家正确处理火灾的步骤:首先,在发生火灾之后拨打火警报警电话119;在火灾发生的初期,火苗不太大的情况下,可以使用灭火工具进行灭火,以防止火势扩大或减轻灾情;而当火灾扩大、发展时,要及时逃生。曾教官讲解了火灾周期示意图:一般前三分钟处于火灾初始期;到第七分钟是为发展期,此时必须撤离。 曾教官还指导各位老师预防汽车火灾的六招:一、消防意识要提高;二、灭火器材要配备;三、日常车检不可少;四、违章操作来不得;五、危险物品不可留;六、发生火警莫心慌。这些技巧编成顺口溜,简单明了,而且朗朗上口、容易理解。 在浓烟毒气和烈焰包围下,不少人葬身火海,也有人死里逃生幸免于难。“只有绝望的人,没有绝望的处境。”面对滚滚浓烟和熊熊烈焰,只要冷静机智运用火场自救与逃生知识,就有极大可能拯救自己。因此掌握多一些火场自救的要诀,困境中也许就能获得第二次生命。曾教官告诫大家要注意以下四点:一、冷静;二、方向;三、防烟;四、工具。 曾教官还把消防工具带来现场,一边讲解各种工具的用途和使用方法,一边示范操作给大家看。家居防火四件宝是灭火器、自动灭火装置、防烟罩、手电筒,应该齐备。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可以简单概括为“一摇二拔三喷”。 消防培训的目的是让大家懂防火,会排查火灾隐患;懂灭火,会扑救一般火灾;懂火场逃生,会组织人员疏散;懂法规,会纠正违法行为。本次消防讲座是法学院积极响应学校“消防安全月”建设而举办的消防宣传活动。消防安全一直受到法学院领导的重视,被当作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学院里定期对老师和学生进行安全检查和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