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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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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制度国际化”调研座谈会在我院召开

来源:华中大法律网 阅读:发布时间:2012-09-24编辑:

2012年9月2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初审流程管理部赵军处长一行四人来访法学院,专程参加在我院召开的国家知识产权局课题“专利制度国际化”调研座谈会。会议由法学院焦洪涛副院长主持。

焦洪涛副院长首先介绍了嘉宾和与会人员,分别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初审流程管理部国际申请一处赵军处长、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初审流程管理部法律手续审查五处李园夏、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初审流程管理部收费处文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初审流程管理部国际申请二处康飞;我院俞江院长、陈绪刚副院长;我校专利中心主任、高级工程师、专利代理人曹葆青,我校专利中心副主任、专利代理人李智,我校专利中心专利代理人梁鹏;我院知识产权法教研室主任范长军博士、科技法教研室主任伍春艳博士、知识产权法教研室李薇薇博士、我校知识产权战略研究院文家春博士;我院博士研究生杨帆、李卓然,我校知识产权战略研究院博士研究生骆严等。

俞江院长致辞,向嘉宾表示热忱欢迎。俞江院长介绍了法学院的发展历程和基本情况。他指出,作为我院优势学科和特色学科,科技法与知识产权法领域形成了结构合理的科研与教学团队,多次承担国家级战略规划研究项目,并长期以来致力于积极探索应用型复合型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模式。俞江院长表示,我院作为国家知识产权局设立的全国专利保护重点联系基地,愿意向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咨询意见和有关信息,参与法规制定与政策论证,并诚挚地希望各位嘉宾对我院发展给予指导和建议。

俞江院长代表法学院向赵军处长一行赠送了华中科技大学六十周年校庆纪念品,赵军处长也回赠了礼品。

赵军处长讲话,阐述了“专利制度国际化”课题调研的宗旨和内容。该课题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学术委员会立项,主要研究国际专利合作方面的基础性和战略性问题,以期应对来自繁多的专利国际条约的挑战,试图探求面向未来的专利国际化合作的初步模型。赵军处长表示,课题组在预研过程中了解到我院在知识产权研究领域的既有优秀成果,非常希望通过本次调研倾听各位专家的学术见解,以此作为课题研究的理论参考和指导。 调研座谈会分两个环节进行。与会专家学者围绕专利申请和审查程序的国际一体化、世界专利的趋势研判、中美日欧韩五局专利一体化、创新能力与知识产权发展程度的评价指标等关键议题展开了交流和讨论。

法学院知识产权法教研室主任范长军博士通过PPT展示做了专题发言。他认为,目前专利申请和审查程序中存在的国际条约实现了统一申请,统一检索,统一审查,《欧洲专利公约》更进一步,实现了“统一授权”,而专利国际化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单一申请、单一检索、单一审查和普遍承认。他认为,世界专利是理想中的专利权保护的最终状态,可以解决语言障碍、减少专利维持费,简化专利无效和专利侵权的法律救济。但是,这种理想状态在现实中是难以实现的,不仅需要解决语言问题,也难以突破各国对专利诉讼的司法主权,难以化解世界专利与国家专利的冲突。对于专利国际一体化,这一进程最终是符合中国的利益的,但是在现阶段不利于国内经济和企业的发展。发达国家积极推进世界专利并不是纯粹为了实现专利国际一体化,而是希望通过专利制度来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其在经济和科技领域的优势和利益。他提出,我国在专利国际一体化的进程中可以主张“世界专利的国际穷竭”等机制,并主张“中文”作为专利申请语言的一种。

我校专利中心主任曹葆青从知识产权实务工作的视角发表见解。她认为,尽管高校和企业在专利申请方面受到非市场性的因素影响,专利申请和审查程序国际化对中国来说是有利的,有利于实现专利方面的程序的国际接轨。面对专利制度国际化的趋势,我们既要考虑自身的利益,也要顺应趋势,主动参与,更好地实现和维护国家利益。我校专利中心专利代理人梁鹏认为,专利申请和审查程序国际化是有可能的,PCT框架提供了较好的范例,但是要面对各国专利法在申请费用、语言、审查标准等方面存在的极大的制度差异。尽管如此,面对这个趋势,我国应该努力参与,争取在国际协调中处于主导地位,避免被边缘化,以实现国家利益。同时,他建议我国政府增加在专利国际申请中的费用补贴支持。 我校知识产权战略研究院文家春博士认为,专利申请和审查程序的国际一体化的进程中可能会最早在欧洲实现区域性的突破,而世界专利的实现可能是相当漫长的,也有可能无法实现。我国现在加入国际专利公约,在节约行政成本方面是有利的,但对于推动产业发展则不一定有利。我国在专利方面的国际需求不高,知识产权制度是自上而下推动的,受政策影响较大,这些因素都值得我国在参与专利制度国际化过程中加以审慎考量。 法学院科技法教研室主任伍春艳博士结合国家创新能力来分析专利制度国际化的问题。从专利方面衡量国家的创新能力主要是国际专利的数量、每百万人口的国际专利数量两个指标。专利一体化与专利统一化是不同的范畴,专利统一化的最终目标是实现世界专利。她建议,我们要加大对基础专利和核心专利的授权;在制定国家知识产权政策时,应当强调知识产权的市场化、商业化。法学院知识产权法教研室李薇薇博士在书面发言中,以新能源汽车专利战略方面为实例,从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的角度来分析创新能力与知识产权发展的关系,建议如何有效规避“掠夺式创新”是专利法规与政策应予考虑的议题。

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李卓然同学通过PPT展示做了专题发言。他从世界九大权威的指标体系、如何建构指标体系、指标体系的分析和局限等方面向大家讲解国家创新能力测度指标体系,分析我国在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的发展程度上与欧、美、日等发达国家的差距,并试图描述其发展趋势。我校知识产权战略研究院博士研究生骆严同学针对当前发达国家在中国获取专利的数量和质量远大于中国向外输出的专利这一现实,提出在专利审查程序中可以从“开源”、“节流”、“疏通”等三个层面展开制度设计和应对。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杨帆同学结合他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的留学生活讲述了对于专利产品和专利制度的切身体验和亲身感受。他观察到,中国科技型企业的产品并没有真正走出国门,在国外的品牌推介不足,我国在创新文化营造和创新体制改革方面仍任重而道远。

焦洪涛副院长在发言中,归纳总结了当今学术界具有代表性和启发性的三个重要观点:一是创新能力指数与知识产权数量之间并没有当然的正向关联度或简单的线性对应关系;二是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我国经济起飞之路可以概括为“以资源换资金,以市场换技术”的轨迹,然而在后TRIPs时代,应调整为“以资源换技术,以市场换知识产权的权利限制”的思路;三是本国对于国外先进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的能力,应被考虑设定为衡量一个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强度是否合理的重要函数变量。 在会议总结讲话中,赵军处长代表国家知识产权局课题组表示,能够在现场听取多位学者的建议和思考,进一步开阔了研究视野,启发了研究思路,掌握了研究线索。本次调研座谈取得了圆满成功,对各位专家的精彩发言和建议表示感谢!对法学院悉心安排的座谈活动表示感谢!

调研座谈会结束之后,我校科学技术发展院副院长兼人文社会科学处处长刘洁、法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常务副院长曹海晶会见了赵军处长一行。法学院院长助理兼办公室主任盛媛等参加了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