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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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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历史考察

来源:华中大法律网 阅读:发布时间:2012-10-25编辑:

10月22日下午,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侯欣一教授做客卓越法律人讲堂,于法学院东四楼204会议室给大家带来了一场题为“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历史考察”的学术盛宴。讲座由我院院长助理饶传平博士主持,法学院院长俞江教授及我院法制史方向的研究生、博士生参加了本次讲座。 饶传平博士代表法学院向侯欣一教授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对侯欣一教授作了简要介绍。侯欣一教授一方面是法学界著名学者的代表,另一方面也是法律人参政议政的典型。

侯欣一教授首先介绍了马锡五的生平,并从“封胖儿与张柏儿婚姻”案等典型案例入手,归纳出马锡五审判方式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深入调查研究;二、 手续简单轻便、不拘形式;三、调解和审判相结合;四、法令、政策和群众意见相结合。

马锡五审判方式受到了边区民众的欢迎,但从其概念提炼萃取之处也饱受争议:第一、这种方法是落后地区的无奈选择,不宜推广;第二、它只适用于部分领导人,运用行政权来解决司法问题,具有象征性、昭示性;第三、只适合于某类案件,如是非关系不太清晰的人际纠纷案件;第四、这种方法紊乱了正常的诉讼程序。然而,由于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特点、马锡五自身的个人因素,加上当时的特定历史背景,在党的支持下,马锡五审判方式最终成功了。因此,侯欣一教授认为,离开特定的时空与条件讨论马锡五审判方式就可能会流于形式。 最后,侯欣一教授提出一个值得大家深思的问题:大众化司法对于边区党和政府而言,是今后一劳永逸地解决中国司法问题的根本手段,还是处理边区特定时期问题的一种临时措施,或是同时兼而有之?侯欣一教授表示,种种迹象表明,边区政府是将两者合而为一进行考虑的。 提问环节,同学们踊跃向侯教授请教。对大家所提到的马锡五审判方式的产生、定型化、典型化,中国现代社会变革如何对待此种审判方式,如何看待调解作为解决纠纷的机制,以及司法独立的独立程度等问题侯欣一教授均给予了精彩的回应,令听众受益匪浅。

最后,俞江教授对侯欣一教授的现实关怀、研究方法作了高度赞赏,并鼓励在场的学生认真琢磨、勤于思考、以史为据,去研究法制史上的每个问题。侯欣一教授的娓娓陈述,展现了一个法律人深厚的理论素养、精湛的说理能力以及非凡的洞察力。主持人饶老师指出,马锡五审判方式是在特定的时空背景下产生的一项暂时性制度,并说道侯老师正本清源的态度,独立思考的立场,学术批判的精神,是值得每一位法律人学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