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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关于调整法学硕士入学考试自命题科目及考试要点的通知

来源:通知 阅读:发布时间:2021-06-30编辑:唐柳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国家关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学院现对法学硕士入学考试自命题科目及考试要点进行调整,调整方案如下:


       1.将原自命题考试科目一“公法”名称调整为“法学综合一”,科目考试要点在原“宪法学、行政法学、刑法学”的基础上,增加法理学;


       2.将原自命题考试科目二“私法”名称调整为“法学综合二”,科目考试要点在原“民法学、商法学”的基础上,增加知识产权法、国际公法。


       调整后的具体内容见附件“考试大纲”。


       以上调整方案自202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开始实施。


法学院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