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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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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8月份党支部主题党日的通知

来源:党务中心 阅读:发布时间:2023-08-23编辑:唐柳

各基层党支部:

根据上级党组织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8月份党支部主题党日的学习内容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 学习内容

1. 按照《关于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中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学习。

各基层党支部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学铸魂(附件 1)、以学增智(附件 2)、以学正风(附件 3)、以学促干(附件 4)等重要论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科技人才的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为专题组织生活会打好基础。在此基础上,认真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

2. 专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

按照《华中科技大学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学习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各基层党支部和全体党员在 5 月至 8月分篇章专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8 月重点学习《摘编》的 14-18 章。各基层党支部和全体党员还要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对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附件 5)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开展学习(附件 6),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推动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武装走深走实。

3. 开展一次廉政专题学习强化纪律教育。

各基层党支部和全体党员要按照《华中科技大学 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要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认真贯彻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有关精神,组织党员观看警示教育片。各基层党支部要开展讲廉政党课、微党课或廉政故事活动,结合近年来的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全体党员知纪畏纪、警醒知止。

4. 认真开展法学院“百人千讲”青年普法实践活动。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既凸显了法治建设事关根本的战略地位,又明确了法治建设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战略任务。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引导和帮助法学青年学生上好与实践相结合的“大思政课”,在社会课堂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在学思践悟中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现决定面向全体学生党员开展“百人千讲”青年普法实践活动,各基层党支部和全体党员结合暑期实习、实践和返家乡等契机,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好青年普法实践活动。

附件:学习链接及相关文件

中共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3 年 8 月 23 日



附件:学习链接及相关文件


1. 习近平这样阐述“以学铸魂”

2. 习近平这样阐述“以学增智”

3.习近平这样阐述“以学正风”

https://www.12371.cn/2023/06/09/ARTI1686276196201178.shtml(共产党员网)

4.习近平这样阐述“以学促干”

5.习近平对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 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 大力推动网信事业高质量发展 蔡奇出席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并讲话丁薛祥出席会议

6.习近平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 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7. 法学院××党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月报表(与上月通知要求基本相同)


附:学习要求

(与上月通知要求基本相同)

一、基本环节

1.按月交纳党费。党员参加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时,应主动、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党支部应做好党费收缴登记。

2.讲授专题党课、微党课。围绕学习主题讲授微党课,党课、微党课要体现党性、政治性,可结合学习、工作、生活等实际。党课、微党课讲授方式可灵活多样。党员领导干部应带头讲党课,提倡支部党员同志积极讲授微党课。

3.集中学习讨论。围绕学习主题积极开展学习交流讨论,增强学习效果。党支部应做好会议记录,逐一、规范记录党员主要发言内容。

二、基本要求

1.各党支部、党小组要按照精神要求,结合支部和党员实际,认真组织,加强指导,抓好落实。各党支部要做好组织实施,注重提高主题党日的质量。每名党员都应自觉、积极、认真参加。

2.进一步严格和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坚持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坚持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做到入脑入心。

3.党员应按时保质参加主题党日活动,当月请假的党员每月最后一周指定一个支部牵头补学,补学未参加的党员由学院党委负责人牵头补学,两次未参加的党员由学院党委领导专门谈话。

三、成果提交

请各党支部活动开展后三天内,将主题党日开展情况汇总填写《法学院党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月报表》(附件 3),与开展成果一并发送至 hustgyy@hust.edu.cn,截止时间2023 年 9 月 8 日。邮件标题格式:党支部名称+8 月主题党日开展成果。各项主题的不同文字、照片、视频等材料应进行分类打包并标注对应环节,汇总后发送。

联系人:甘圆圆

联系电话:027-87556329

邮箱:hustgyy@hust.edu.cn